解僱菲傭要那些文字書面內容?

2007-05-11 8:22 pm
現在的菲傭合約 在四個月就滿四年,若我現在想與菲傭解僱該注意哪些事項。

菲傭滿兩年時我已提供14天年假及來回菲律賓香港機票。

星期日晚上9:00 她打電話告知我她現在人在中國大陸廣洲晚上無法回來睡。隨後自己又關上手機,使我完全和她聯絡上。我很生氣事前也不先告知為何要去廣州?況且也不知她是否真的人在廣州?我可以解僱此菲傭嗎?

回答 (1)

2007-05-11 11:15 pm
✔ 最佳答案
1) 可按外傭合同期滿處理

第2份合同期內可享有之有薪年假(8+9 = 17天);
回程機票;
由香港到達佢家鄉每天$200之食宿費
如果你之後有請番個外傭,可以唔使俾遣散費佢
2)佢是否在放完休息日之後第二天按時上班工作? 佢無回來可作曠工論, 但再多只可發書面警告俾佢; 除非之前佢曾多次曠工, 你又曾經警告過佢, 你先至可以"多次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命令"即時炒佢! 不過要小心, 估你個工人都好醒目, 你即時炒佢,佢會玩嘢,加上又請佢4年, 容易令人聯想你有心做佢, 唔想俾長期服務金, 不如俾多少少錢, 等約滿先叫佢走...

2007-05-14 14:56:55 補充:
如果出發, 照發警告信(要佢簽名認收過), 待約滿叫佢走;
如果冇出現, 報警備案(同警方講驚佢係大陸出事), 可聯絡僱傭公司要求協助佢d同鄉!
參考: 個人意見


收錄日期: 2021-04-13 00:28:1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511000051KK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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