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分別是二次革命、護法運動(三次革命)
8月,經宋教仁從中斡旋,同盟會與統一共和黨、國民共進會、國民公黨合併,改組為國民黨。25日,孫中山在北京舉行的國民黨成立大會中被選為理事長,但孫中山以「決不願居政界,惟願作自由國民。」,即委宋教仁為代理理事長。1913年3月,宋教仁被暗殺,袁世凱嫌疑為原兇。孫中山力主南方各省起兵反袁,稱為二次革命。由於實力不足,二次革命旋即失敗。孫中山被通緝,不得不再次赴日本尋求援助。1914年,孫中山在日本建立中華革命黨,並兩次發表討袁宣言。中華革命黨要求黨員向孫中山個人絕對效忠,要按手模宣誓;並且將國民按入黨時間分成等級,享有不同待遇。部份同時流亡日本的國民黨員對此反對,原同盟會中重要人物如黃興、李烈鈞、柏文蔚、譚人鳳等俱未有加入。1915年10月25日孫中山與宋慶齡在日本結婚。
袁世凱稱帝失敗後,孫中山重回中國。1917年,段祺瑞在張勛復辟後「再造共和」,廢止了1913年選出的國會。身在上海的孫中山展開護法運動(亦稱三次革命),號召國會議員一起到廣州,召開國會非常會議,組織護法政府並就職爲大元帥,誓師北伐。但廣州護法政府逐漸由桂、滇系軍人控制,孫中山實力有限,甚至出現「政令不出士敏土廠(大元帥府)」的情況。孫中山曾嘗試發動兵變而未果。1918年桂、滇各系控制國會改組護法政府,以七總裁取代大元帥,孫中山被架空,被迫去職。1919年10月,改中華革命黨為中國國民黨。1920年,陳炯明成功擊退盤踞廣州一帶的桂、滇系,請孫中山重回廣州。次年,廣州非常國會取消軍政府,選孫中山為大總統(習慣上稱為非常大總統),開始第二次護法運動。孫中山就職後力主軍事北伐,最終與主張暫緩軍事,聯省自治的陳炯明產生激烈衝突,於1922年6月爆發炮擊總統府事件[3],孫中山離粵退居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