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解d人會話「寧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

2007-05-10 12:56 am
丈夫一向堅守崗位,不賭不嫖,可是際遇問題,沒有穩定工作和收入。

妻子卻只求一己安逸,不顧丈夫、子女感受﹔認錢不認人,亂聽朋友疏擺,單方面提出離婚 (目的為了騙取綜援),還把丈夫趕走,這行為可悲嗎?

教唆別人離婚的原兇,竟是一位領取綜援的離婚婦人,她的行為可恥嗎?

請大家給予這可憐的家庭一點意見... 十萬分感謝!!

回答 (6)

2007-05-12 9:00 pm
✔ 最佳答案
寧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 呢個係好耐以甍既人講落既一句話
其實用以前既說話去睇而家個年代 都已經好多野唔同晒
其實我唔太認為算係一個可憐家庭 佢地既可憐已經過去
因為佢地已經唔再需要面對呢個貪賤女人
只係需要好好享受一個父兼母職既好爸爸....
雖然有d自我安慰 但總好過諗埋一邊 唔使咁灰嘛...
其實事情發生左應該開心面對....雖然可能生活比較辛苦 但可以開開心心
希望佢地幸福生活.....

而呢一位貪錢媽媽 既蠢又貪錢...最慘的是 佢失去左一個好家庭
佢既離開 令到人地唔再可憐 可憐既只剩佢一個
因為錢呢d野 係可以靠努力去搵去賺
但家庭 要靠時間靠心血靠錢重要靠好多野先可以建立出黎
佢居然放棄左佢唔係蠢同埋重可憐咩? 可惜佢既可憐 冇人會憐憫...

我用呢d角度去睇...係因為我有一個比佢呢個更貪心既媽
為左錢不惜離婚...同時做幾個男人既小老婆...而且佢地離婚後我重要跟著這個所謂媽媽
生活了十年....換來 到我結婚比自己媽媽呃晒所有嫁裝....重要比佢反客為主 屈返自己同我先生.....唉 我覺得自己累左我先生 難聽講句我有d擔心教人離婚呃錢既女人係我阿媽...佢本身都係咁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其實現今香港地真係好多呢d家庭問題
希望呢位爸爸可以努力面對將來問題...希望小朋友生生性性

順帶一提....如果個貪錢女人只係踢走老豆而特意留下小朋友為呃得更多錢的話
希望作為爸爸的好好爭個撫養權....我唔想見到有個小朋友長大經過好似我咁
我阿媽果陣為左離婚呃多d....扮晒對我同個妹好...離左婚之後先比我睇真樣...
貪錢女人好可怕真係.....
參考: 活得比個貪錢女人更開心...因為開心呢樣野錢買唔到 係個女人自己蠢姐
2008-05-19 12:45 am
寧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 ..?????時代唔同嫁啦........ 好多野都唔同晒..
唔通(男e.g.去滾 or 女e.g.紅杏出牆)有了第三者都需要忍...........巴士亞叔都唔忍啦....返到愛人身邊都要忍...好難受呀........通街都是離婚......這是得算什麼呢......???
當其中一人心中沒有了包容時......自私地沒有理會對方的感受........
要對方改變更是難上加難了...............
倒不如離婚解決...ok
2007-05-10 6:27 pm
感情決裂,以致離婚,都不會是單一事件所做成,而是多樣不咬弦日積月累所致;

要給予意見,必需同時瞭解男、女方的「版本」,而非只聽片面之詞所能及。

在此實難給予甚麼意見,建議可尋求社工的協助,以瞭解雙方問題所在,如一方去意堅決,亦無謂強求,畢竟每個人都是個體,強求沒有感情還要一起生活,比分開更難受,何必呢 ?

漫漫長路,今天濟遇不順,難保他朝會有出頭天,今日失去一棵樹,還有一個森林在眼前,檢討過去,展望將來,難過的日子總會過去,0岩聽不0岩聽也好,時間,是最好的療傷劑。
2007-05-10 1:48 am
「寧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 一句犯法的老智慧檢舉網誌分類:隨筆‧寫六月八日太陽報有一文章題為:
體罰唔得陰招教仔 怕踩虐兒地雷父母鬱病
(若有wisenews account可先閱讀一遍)

內容大致為現今虐兒法例風行,令在體罰中長大的父母不敢使用體罰,苦無教仔方法,嚴重者有變態及患上精神病的危險,或者我們會想,是否要放寬虐兒條例而容許適當的體罰?現在父母正在走的「法律漏洞」又會否令兒童受更大的傷害?還是有其他更好的解決方法?

「個仔真係好難搞!教佢唔聽,話佢唔理,罵佢一句就駁足三句,本來想用藤條打佢,但又驚畀鄰居同老師見到藤條痕,畀人控告虐兒,所以在忍無可忍下,只可用陰招懲罰佢……」

甚麼是陰招?

「他表示,初時選用牙籤刺兒子手腳及大髀,是因為傷口只有一個細小孔,且愈合快又叉易察覺;其後,他刺兒子刺上「癮」,便改用利針及叉子,在兒子走過時,假意不小心刺到兒子。 由於阿明感覺到對付兒子的方法,已出現「失控」及「變態」傾向,擔心有天在狂性大發下,會錯手將兒子殺死,早前決定向心理醫生求助。」

中國人有一句說話:「唔跌唔識行,唔打唔識大。」小朋友普遍是頑皮而怕痛的,適當的體罰是一種令他們知錯的催化劑,加速他們成長及減低父母育兒的精神損耗。但是對於何為適當的體罰?則是因人而異,有些小朋友天生「皮厚」,要十分大力才會感到痛苦,甚至有些天生硬朗,體罰根本起不了作用,更有一些意志薄弱,打一次便萌生自殺念頭。因此在定立法例時,很難有一條標準線。

我們要看清楚虐兒條例其實是為了保障兒童不會受到父母的虐待,而理論上如果父母不是有精神問題,是不會傷害自己的兒女,體罰是一種希望子女成長的教學方法,但該條例明顯目的並不是要子女成長,而是要保護兒童,針對的是社會對兒童的一種憐愛的心,正如宗教的辯論會說「為何要兒童未認識神便死亡?」、戰爭時死一個小朋友對社會的震動比死一個成年人會更大等。

可是,要子女成長和保護小朋友不受傷害其實是兩個概念,不能因為沒有教仔的方法而廢除虐兒條例,就像開戰和人命這兩個東西,開戰可以令人命受損,但開戰不一定要揀選殺人,現今可以揀選資訊數碼戰爭,比如日本將在香港所有投資資金不計賺蝕的撤出,會有多少香港大企業馬上結業?香港經濟會有甚麼影響?類似的玩法在政治經濟能手雲集的各國政府有更利害的變化。我們見到的是要子女成長其中一個方法是體罰,但這不是唯一方法。

因此,有關機構部門應該開設一些課程給父母報讀,當然沒有哪個父母可以在「手停口停」的社會找出閒瑕報讀,最好就是在產前課程教授,反正現在的父母在超聲波檢查告訴他們腹中塊肉是男還是女的時候已為這塊肉安排好大學讀社科還是工商管理,不會說這些課程言之尚早。

唯一最大的困難就是不是所有夫婦會上產前課程,亦沒有一個課程可以在一個小朋友出生前把他往後十年的變化掌握在手,而這些困難絕對不是我這個只懂在門外看的門外漢可以解決。(因為沒有解決方法,所以這篇網誌放在「隨筆‧寫」)

但是我肯定的是:

1. 虐兒條例不需要廢。
2. 體罰真的是很有用的方法,但由於過份危險與及常被精神病人濫用,所以只可紀錄在博物館。

「寧教人打仔, 莫教人分妻」是中國的傳統觀念,以前的人對子女的教導多用體罰,所謂「棒下出孝子」「打者愛也」,打仔是為個仔好,所以幾乎所有父母均會打仔。

「教人打仔」: 是指旁人告知其父母,他們的仔女做錯事或走錯路,讓其父母去教訓子女,撥亂反正,所以是好事。

「教人分妻」: 分妻是嚴重事,其關係到一個家庭的興衰以及一家人之遺憾,若處理不好,甚至導至家破人亡。所以中國人的傳統觀念認為教人分妻是缺德的事,不予提倡。

「寧教人打仔, 莫教人分妻」是句流傳很久的俗語,隨著時代的改變,這句話已不再適合現在的社會。

現代人打仔分分鐘被告「虐待兒童」,子女打不得也! 「教人打仔」不就是「教唆他人虐待子女」嗎? 慎言、慎言!

至於「分妻」,現在的人對婚姻的看法是「合則婚,不合則離」,男女平等,已不存在「分不分妻」的問題。據說大陸現在新興一種行業「離婚說客」、「分手代理」,對怨偶「勸離不勸合」,與傳統的「寧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的觀念背道而馳......

我認為打仔是父母管教子女的一種有效的方法,所以教人打仔並沒有不妥的地方。
但婚姻是夫妻之間一種很重要的關係,所以必須加以重視和維持。教人分妻是不要得的行為。亦有一句話係床頭打挍床尾和丫嘛!又點分妻呢?
2007-05-10 1:23 am
首先,我們必須要明白:
(資料來源:知識+)「寧教人打仔, 莫教人分妻」是中國的傳統觀念,以前的人對子女的教導多用體罰,所謂「棒下出孝子」「打者愛也」,打仔是為個仔好,所以幾乎所有父母均會打仔。
「教人打仔」: 是指旁人告知其父母,他們的仔女做錯事或走錯路,讓其父母去教訓子女,撥亂反正,所以是好事。
「教人分妻」: 分妻是嚴重事,其關係到一個家庭的興衰以及一家人之遺憾,若處理不好,甚至導至家破人亡。所以中國人的傳統觀念認為教人分妻是缺德的事,不予提倡。
「寧教人打仔, 莫教人分妻」是句流傳很久的俗語,隨著時代的改變,這句話已不再適合現在的社會。
現代人打仔分分鐘被告「虐待兒童」,子女打不得也! 「教人打仔」不就是「教唆他人虐待子女」嗎? 慎言、慎言!
至於「分妻」,現在的人對婚姻的看法是「合則婚,不合則離」,男女平等,已不存在「分不分妻」的問題。據說大陸現在新興一種行業「離婚說客」、「分手代理」,對怨偶「勸離不勸合」,與傳統的「寧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的觀念背道而馳......

我覺得丈夫一向堅守崗位,不賭不嫖就是一個好男人;如果你說沒有穩定工作和收入,就難免離開了標準男人應該做的事。有事業,不管這份工資是多是少,也沒有所謂;有和諧家庭的男人,求安樂,求愉快,便做了人生要做的事-享受世界。
有時離婚並非完全錯於男的一方,一些女士也可能出去「鬼混」,背叛自己的老公,這是女人的「專利」嗎?不是。我不介意男主外;女主內這個覲念,同樣是那句話,做好自己本份就行了。女人,天生就要受男人保護,在家中照顧小朋友,做飯,做家庭主婦‧‧‧不是很好嗎?
按你說:教唆別人離婚的原兇,竟是一位領取綜援的離婚婦人,行為可恥嗎?我覺得她的行為十分可恥,可能她是有離婚的經驗,覺得男人好可惡,便傳出錯誤的離婚訊息給別人,只要有自己個人的深思熟慮,離婚與否都是老公與老婆之間的意願,旁人不能插手。

2007-05-10 18:18:06 補充:
我知道際遇是指遭遇,多指碰到好的機會(http://www.sinica.edu.tw/~tdbproj/dict/)。工作空缺在現實社會是一定有的,怎會有人沒有工作呢,現在那麼多人失業,我覺得只是他們沒有心機,沒盡力去找工作,就如寫字,是人人都寫到的,只在乎你肯不肯去拿起枝筆去寫。至於有工作而不穩定,我覺得是他太過擔心。今天我拿到100元,就用90元,何必擔心明天、下星期、下個月.....的生活。如果你說要為將來打算,那倒不如轉過另一份安穩的工作,不用擔心得太多。
參考: 我是一位小學六年級的學生,見識淺薄,請諒解。
2007-05-10 1:13 am
的確好可悲 '' 果位教唆別人離婚的原兇 真係好可恥 ||

可能這位提出離婚的妻子 忘記了''婚禮的約誓了

不論窮困與富有 疾病與健康

痛苦與幸福 都會一生一世跟隨著他/她 照料他/她 尊重他/她

不是說完一句 我願意 或姐 l Will / l Do 就當冇事發生過

這位妻子的丈夫 比起好多人都還好了''

這位妻子為何不感謝天主的恩賜??

收錄日期: 2021-04-12 16:30: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509000051KK0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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