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告刑事毀壞, 應該點好?

2007-05-09 10:20 pm
因為被鄰居於深夜噪音騷擾, 拍打佢度門同鬧佢.
點知之後被佢告刑事毀壞, 告我把佢度門個門鎖弄壞,
自己都唔知有冇弄壞佢個門鎖,
下星期上裁判署, 應該點好?
如果認罪, 會唔會有案底?

回答 (4)

2007-05-09 10:28 pm
✔ 最佳答案
你件案唔駛咁緊張的
因為刑事案要入到罪的話唔係咁簡單
需要證明申索人的指控無任何疑點

而你件案首先要肯定你鄰居的門鎖真的壞了
如果真的壞了要證明是你當日拍門時候壞的(人證/錄影/指模等等)
就算真係入到罪都未必有刑事案底
因為是他先對他人造成騷擾
如果你有其他鄰居幫你做證的話會對你比較有利
你可以嘗試同其他鄰居問下有冇人願意為你做證
2007-05-09 11:26 pm
刑事罪行條例(Crimes Ordinnace)的本來是針對一些惡意(例如是破壞儲存在電腦內的軟件系統)或不誠實(如是透過未經授權而將不屬自己的銀行存款撥到個人的戶口)的行為,因此,刑罰可以是監禁,相當嚴厲。在九七年HKSAR v Chan Chi Kong案中,被告編寫了一些電腦程式,儲存在僱主公司的電腦內,令電腦內的檔案被刪除,即使他承認控罪,判刑是一年零九個月監禁。

HKSAR v Chan Chi Kong一案中,被告的控罪是刑事罪行條例中刑事毀壞罪,即「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即屬犯罪」。在過往的法例內容中,「財產」(property)只可指實物,但其後加入了「電腦內或電腦儲存媒體內的任何程式或資料,不論該程式或資料是否屬實體性質的財產」。至於「摧毀或損壞財產」,就電腦而言,包括「誤用電腦」(misuse of computer)。而「誤用電腦」的含義極之廣泛,條例是指:-

★導致電腦並非如其擁有人或其擁有人代表對其所設定的運作方式運作,即使如此誤用不會令該電腦的操作、該電腦內的程式或該電腦內的資料的可靠性減損亦然;
★更改或刪抹電腦內或電腦儲存媒體內的程式或資料;
★在電腦或電腦儲存媒體所收納的內容上增加程式或資料。

一般警方即使收到此類案件,亦不會主動提出控訴,多會勸雙方自行和解。
既然現時已雙方同意解決方案,警方當然不會介入。
不過,為安全起計,在賠錢前應要求對方簽署「責任解除書」,以保障自己權益。

如果,閣下能作出一個合情合理的求情理由,而法庭又接受的話,經量刑後,通常判處罰款約五佰元,賠償苦主在財物上所受的損失。可能還須加付堂費!(但不一定)最後贈多兩句教誨詞。
2007-05-09 10:34 pm
去法律援助署求助
http://www.lad.gov.hk/chinese/home/home.htm

2007-05-09 17:09:49 補充:
請搞清楚是對方向你民事索償,還是政府起訴你刑事毀壞?有無差人調查過,夠證據律政處才會起訴你的。
2007-05-09 10:24 pm
找律師商量,利用和解決問題,經濟有因難,找法律緩助署,有義務律師幫助.

收錄日期: 2021-04-12 19:29:0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509000051KK0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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