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破產主任會在你即將破產到期前2個月在憲報及/或報紙刋登通告, 話比全世界知你即將破產到期, 睇下有無人反對你解除破產. 如果係限定時間內無人反對, 而你在破產期間無違反任何破產規例, 咁個破產主任會寫report向法庭申請解除破產令. 你會收到破產管理處的信, 告訴你你在某年某月某日解除破產, 並會附上一封信(不反對通知書), 俾你憑信向法庭申請正式的解除破產證明書. 你到咁上下時間要打個電話, 問下你個主任出左俾你未. 因為每個ORO(破產主任)要處理成千個case, 有時你唔追恆d就要等好耐. 你可憑不反對通知書往高院申請解除破產領證明書需時約2星期.
你可憑破產證明書去銀行開戶口.你亦可選擇將解除破產令刊登在一份本地報章及/或憲報上,其實際作用是公告天下, 你已經解除破產, 回復自由身.刊登的做法實際上並非法律所規定的必須措施. 但我會建議你刊登. 理由如下:
當你破產, 你的個人資料及破產詳情等將被紀錄於大部份的信貸資料公司的資料庫內. 雖然法例規定當破產人完成破產情序及被解除破產後, 所有人或機構不得歧視破產人, 但實際上大部份銀行或財務機構都會以 "商業理由" 拒絕和你交易. 但某些銀行或財務機構會考慮破產人完成破產情序後再和他做生產. 可是, 解除破產是不會自動在信貸資料公司的資料庫內update的. 你只可在解除破產令後以書面形式要求告你破產的人或機構, 在你解除破產令後, 將你解除破產資料於信貸資料公司的資料庫內作出update (如果你是自已申請破產, 你便需要自已去信信貸資料公司, 要求他們update你的狀況). 但大部份人/機構都只會得閒先做, 甚至陽奉陰違. 但如你將解除破產令刊登在憲報上, 所有信貸資料公司的資料庫都會自動作出update, 省卻你不少時間/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