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破產令(2)

2007-05-09 10:21 am
我寫錯應該是2002年才對.但他應該在2006年7月已滿,但又無收到破產主任的書信說明已解除破產或延長年期.曾經問律師,回覆一定要自己找破產主任.但寄信給破產主任,又沒有回信,令到他時常不安,想錯嘢.(如有來信或找到破產主任應怎樣做,收費多少或找有經驗的人仕代做又得唔得呢?如找區議員--律師可否?)希望乂○少爺仔○乂教吓佢.....唔該?

回答 (1)

2007-05-09 11:01 am
✔ 最佳答案
你已經滿咗破產期係咪?其實一般黎講破產主任係唔會再電話聯絡你而其實已經自動徹消咗破產令架喇!不過如果你有需要其實係可以打俾破產主任要求佢幫你安排返封解除破產令嘅信(呢封信好有用,開銀行戶口都要靠佢架!!),然後你講返你開始破產嘅年期及完結嘅年期同埋你嘅破產檔案編號俾主任知,跟住佢安排好封信就會打返俾你約返你一個時間上破管局拎返呢封信,之後你即日可去埋高等法院排期徹消破產令嘅手續同正式嗰封解除破產令嘅信,你去到要填返一張表格包括破產年期,住址等等,你最好copy返個底,之後就去宣誓室宣誓,搞掂晒就跟返搞手續日期後兩星期去返高院拎返正式呢封信,你可親身去拎或授權俾你屋企人拎都得,明白未??你快d打俾主任安排封臨時信先啦,因為太多人申請可能高院嗰邊有排排期架,唔明再add我msn問我啦[email protected]
參考: stephanie-屋企人經驗

收錄日期: 2021-04-19 20:29:4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509000051KK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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