緹縈救父的語譯

2007-05-09 4: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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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2007-05-09 5: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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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
緹縈救父劉向
齊 太倉女者,漢太倉令淳于公之少女也,名緹縈。淳于公無男,有女五人。孝文皇帝時,淳于公有罪當刑。是時肉刑尚在,詔獄繫長安,當行會逮,公罵其女曰:「生子不生男,緩急非所益。」緹縈自悲泣而隨其父至長安。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雖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也。妾願入身為官婢,以贖父罪,使得自新。」書奏,天子憐悲其意,乃下詔曰:「蓋聞有虞之時,畫衣冠,異章服,以為示,而民不犯,何其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五,而姦不止,其咎安在?非朕德薄而教之不明歟?吾甚自媿!夫訓導不純,而愚民陷焉!《詩》云:『愷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其道毋繇。朕甚憐之!夫刑者,至斷肢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痛而不德也!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自是之後,鑿顛者,髡;抽脅者,笞;刖足者,鉗。淳于公遂得免焉。君子謂緹縈一言發聖主之意:可謂得事之宜矣!《詩》云:「辭之懌矣!民之莫矣!」此之謂也。
頌曰:緹縈訟父,亦孔有識。推誠上書,文雅甚備。小女之言,乃感聖意。終除肉刑,以免父事。


語譯
緹縈是漢文帝時齊地名醫淳于意最小的女兒。淳于意精通醫術,治好很多疑難重症。但他有個怪脾氣,居無定所,而且有時不替人看病。很多病患家屬很恨他,因此就有人上書皇帝陷害淳于意。官府判他肉刑的罪,用囚車送他到首都長安。當淳于意將被押送往長安時,他的五個女兒跟在囚車後面哭泣。淳于意生氣的罵他們:『生了五個女兒,卻沒有生下半個男孩,遇到急事,沒有一點用處。』緹縈聽了父親的抱怨後,非常感傷,就自願跟隨父親進京。到了長安後,緹縈上書給皇帝,為父親辯白;並且感嘆受過肉刑的人,無法恢復原來的面貌,縱使想改過自新,也不可能了,所以自願充當官家奴婢,贖父親的罪。文帝看到了緹縈的上書後,很受感動,就赦免淳于意的罪,並且廢除了肉刑。肉刑是很不人道的刑罰,包括割掉鼻子、去掉腳趾、在臉上刺字等殘酷的刑罰方式。受過肉刑的人,再也無法在社會上立足,而成為被嘲笑、侮辱的對象。緹縈的孝心,不但解救了她的父親,更讓漢文帝有機會正視肉刑的殘酷,最後導致肉刑的廢除。她為社會做了一件非常有意義的事情。淳于意終於發現,女兒和男孩一樣有用。


收錄日期: 2021-04-19 21: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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