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放棄佢..?10
我同佢差唔多5個月啦..
一齊咁耐,,都嗌過好多次交,,
我曾經一度想過分手...但因為自己唔捨得佢..
所以最後都冇事,,好番,,
一齊,當然有開心過,但唔開心既都唔少,,
佢從來唔會逗我,,就算嗌交嗌到話到分手,,佢都只係sorry
仲話自己都有嬲,,所以唔唸住逗番我,,要佢嬲完先會搵我
我聽到梗係唔開心啦,,有邊個女仔唔想男朋友逗番??!
佢成日都話唔識,,但係唔識唔緊要,最緊要你肯試下逗番我
你努力過我都唔會怨你啦,,唉!之後都算數,冇再迫佢
知佢唔會逗,, 所以之後嗌交都係我冇咩野就搵番佢,,
2星期前我地嗌左場交,,之後就冇搵大家..我唸今次真係會分手吧
我都唸左一個月架喇..真係想分手1..但自己真係好中意佢
仲未完全放得低...我冇勇氣同佢講,,,
我應該點好?真係放棄佢..??
之前講過分手,雖然係自己提出,但我都仲係好唔開心
我怕尼次又係咁..唉
你地覺得點好??
我唔知sms佢定,當面講.,如果要sms/當面,,應該點講好??
回答 (8)
✔ 最佳答案
其實可能你唔係太愛佢而唔捨得而係怕突然冇左個人係身邊先唔捨得囉,以前我都同你差唔多,拍左拖年幾就已經講過三次分手,初初我都已為自己仲係中意佢所以唔捨得,但最後我發覺原來係我怕突然失去一個人係自己身邊囉,所以呢樣野你自己最好諗清楚你自己其實係邊樣囉。咁依家你話你地二星期前嘈完之後佢都冇塭過你ma~,咁如果我係你我會放棄囉,如果佢真係中意你佢又點會唔塭你呢,唔識逗你其實係直口黎架咋ma,就算真係唔識逗你,你嬲左佢佢都會低聲下氣咁問你係咪嬲啦,所以我覺得佢唔直得你再去愛佢囉,你長期落去都只係會令到自己唔開心,咁不如一早放棄再塭過第二過仲好啦
你仲愛佢就唔應該同佢分手。
分手唔係因為對方錯,唔係因為對方性格~而係大家仲有冇感覺
give him up as fast as you can. If you do not feel happy, throw him away la!!!
其實你應該問 ... 心 ... 呀.
嗌交跟本唔係一件壞事.
可以值住嗌交而增進感情.
如果你唔鍾意佢既話,
跟本唔會理會佢既o野.
嗌交原因...係佢唔啱定係自已錯先.
唔好為左d芝麻綠豆既事嘈.
我想你應該找出你們的問題所在,即為什麼成日嗌交,如果唔係,就算佢識氹你都無用,咪又週而復始地嗌下去,問題依然存在,並沒有解決到。
是因為你們真的不夾,還是因小事互不相讓而嗌交呢?如果是前者,就算點努力維繫都是無用。如果是後者,大家就要檢討2人的相處方式了,其實人與人的相處都是要互相忍讓的,要互相包容和體諒,不要只懂得指點別人,亦要想想自己有沒有不對之處。如果是真心想愛,就會願意付出心力去維繫一段感情,可能你哋都仲好細嗰。
至於話佢唔氹返你,是他認為自己無錯,抑或他不著緊你呢?可能有時d女仔鍾意發小姐脾四,d男仔會覺得好煩。不過無論如何,無理由一次都唔氹o既,至少都問吓你嬲完未,如果佢唔肯學下咁做都好唔成熟囉,咁樣再同佢一齊落去都好辛苦。其實拍拖都是你氹我我氹咁o既啦,如果唔係就唔好拍啦。
我覺得你應該找他出來說過明白,把心裏的疑慮告訴他,以及談談點樣可以減少爭執。例如跟他說,次次嗌完交你都唔會主動找我,其實你心裏有無我呢,如果你再不著緊我,我想我們是否應該要分手呢。
我不能替你作出決定,因為我始終不清楚你們的情況,不過希望你睇完後這段話後在自己的心裏找到答案吧。
剛剛相識就成日嗌交,我唔睇好lo.因為,尼一段時間應該係最甜蜜的,你話係唔係?
好明顯,你哋兩個都係唔成熟。一對情侶拍拖相處,甚至係兩夫妻都好,都一定唔多唔少會有嗌交的時候,不過,雙方都必須懂得互相包容及體諒對方的缺點,不應該隨意鬧分手。
你既然仲係好鐘意佢,仲未對佢放得低,就應該盡量嘗試改變自己的想法及做法,先去關心他,並且主動地與他溝通及傾談,讓他知道究竟點解妳成日都想同佢分手,無謂把事情及關係弄得咁僵。
或者,分手也是一個好開始,起碼可以讓你們雙方都有一段較長的時間去反省及作出更加深入的思考,考慮是否真的應該放棄這段戀愛關係,又或者可以和平分手,重新做回好朋友,然後再重新認識及了解對方,看看日後還有沒有繼續發展的可能性。這才是真正的愛情基礎,才是你們成長及思想成熟的做法及證據。
至於你問及應該怎麼樣跟他說分手,那妳可以直接地跟他說:「我倆似乎在各方面都彼此出現了矛盾,可能會在日後繼續發展時影響到我們的感情生活,現在是時候分開一下,嘗試先做回朋友,然後再看看是否適合繼續發展吧!」
『執著』對愛情沒甚好處
若然你真的那麼不捨得又那麼執著
就把這段感情放到你對他不再愛為止吧
到時你就真的能死心了
什麼時侯?
沒有正確答案
因為只有你自己才能決定
收錄日期: 2021-04-20 18:37: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508000051KK01261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