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 解僱由邊個提出先? 根據閣下描述, 好明顯係妳老細發脾氣叫妳快d收工走, 而唔係炒妳, 所以第二日佢都打電話俾妳問妳點解唔返工! 所以話佢炒妳追佢代通知金較理據不足;
2) 如果事件當係妳自己唔做, 公司重可以追番妳代通知金;
3) 當年大假(有薪年假),不論誰炒誰, 只要當年受僱滿3個月, 可按比例追; 上年度或之前未放的亦可追;
4) 受僱滿3個月後, 每當法定假期可享有薪, 公司應已發放, 除非假期當日公司要求妳返工, 則要額外補償:
按過往勞工處和勞資審裁署做法, 妳同舊公司應該先上勞工處進行調解, 調解不成才會上到審裁署處理, 妳是否有到過勞工處勞資關係科登記調解? 妳的情況應該在勞工處已經可處理, 不用上審裁署(??)
2007-05-11 14:08:51 補充:
補充:現時你可以做的就只有上審裁署待審裁官判,不過, 正如如上文(3)和(4)提及, 只要合符條件, 你是有理據追回!你老細如果當日有上庭, 你對著審裁官就要唔好太強太多嘢講, 最好佢問一句你就答一句, 重要"扮可憐"博佢同情, 等佢鬧吓你老細,迫你老細俾錢和解.如果佢冇出現, 最緊要依然係"扮可憐"等審裁官判你勝,之後的程序會有小冊子教你點做,有問題可以下次再問(最好冇下次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