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下的生活方式與制度有甚麽不同

2007-05-08 6:56 am
「一國兩制」下的生活方式與制度有什麽不同??
回歸前與回歸后的不同??

回答 (1)

2007-05-08 8:19 am
✔ 最佳答案
「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是鄧小平為了實現中國統一的目標而創造的方針,是目前中國共產黨在臺灣問題上的主要方針。一國兩制政策宣稱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國大部分地區實行社會主義制度,但是在中國的香港、澳門和回歸後的臺灣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 。



一國兩制的政策已經在香港和澳門實施,而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希望以一國兩制的方式來解決台灣問題,並承諾台灣可以擁有自主的軍隊,但台灣民眾和各黨派對此反應不一,甚至在中國統一問題上都有分歧。



構想歷史

1956年毛澤東提出了「和平解放臺灣」的構想,希望以「第三次國共合作」來解決臺灣問題。1961年6月,毛澤東在與印尼總統蘇加諾會談時,首次談及容許臺灣保持原來的社會制度。他說「如果臺灣歸還祖國,中國就可以進聯合國。如果臺灣不作為一個國家,沒有中央政府,它歸還祖國,那麼臺灣的社會制度也可以留待以後談。我們容許臺灣保持原來的社會制度,等臺灣人民自己來解決這個問題。」這就是一國兩制的最早雛形。之後在1963年周恩來將中國共產黨對台政策歸納為「一綱四目」,其中已經隱含後來「一國兩制」的意思。



1978年11月14日,鄧小平在結束了對泰國、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的訪問,途經緬甸回國時,同緬甸總統吳奈溫的會談中談到臺灣問題。他說:「在解決臺灣問題時,我們會尊重臺灣的現實。比如,臺灣的某些制度可以不動,那邊的生活方式可以不動,但是要統一。」這裡,鄧小平初步表述了「一國兩制」的構想,同年12月,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全會公報在提及臺灣問題時,首次以「臺灣回到祖國懷抱,實現統一大業」來代替「解放臺灣」的提法。



1981年9月底,葉劍英在向新華社記者發表的談話:「國家實現統一後,臺灣可作為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並可保留軍隊」,「臺灣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同外國的經濟、文化關係不變。私人財產、房屋、土地、企業所有權、合法繼承權和外國投資不受侵犯」。



1982年1月,鄧小平表示:「『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兩制是可以允許的,他們不要破壞大陸的制度,我們也不要破壞他那個制度」。關於「一國兩制」的概念,正式出台。



1983年7月,鄧小平說:「祖國統一後,臺灣特別行政區可以有自己的獨立性,可以實行同大陸不同的制度。司法獨立,終審權不須到北京。臺灣還可以有自己的軍隊,只是不能構成對大陸的威脅。大陸不派人駐台,不僅軍隊不去,行政人員也不去。臺灣的黨政軍等系統,都由臺灣自己來管。中央政府還要給臺灣留出名額」。



鄧小平曾經表示:「實行一國兩制的構想,香港幾個不變:社會制度不變、法律基本不變,生活方式不變,保持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自由港地位。除了派軍隊以外,不向香港特區政府派出幹部。派軍隊是為了維護國家的安全,而不是去干預香港的內部事務。我們說話是算數的,不搞小動作。不但九七年時不變,我們講五十年不變。五十年不變,影響不了大陸的社會主義。我很有信心,一國兩制是行得過的。」他也曾以「馬照跑、舞照跳」形容五十年不變的情形。 鄧小平還表示:說「五十年不變」是因為一代人只能管五十年,再長的時間要由下一代管了。



1984年,中英簽署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1987年,中萄簽署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已實施了「一國兩制」的構想。



李登輝提出大陸與臺灣是「特殊的國與國的關係」,俗稱「兩國論」;陳水扁上臺後,許多行動(包含說「一邊一國」)被中國官方解讀為「往臺灣獨立方向運動」,皆導致海峽兩岸關係緊張。



中國針對上述局勢,進行了反分裂國家法立法,此受到臺灣朝野各黨強烈反對,中國此項措施反而與臺灣民意漸行漸遠。



「一國兩制」的爭議

支持者的觀點:



認為一國兩制的政策已經應用於香港和澳門,而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希望以一國兩制的方式來和平解決臺灣問題,實現民族統一。有關一國兩制的具體表述,隨著臺灣政情不斷變化,大陸方面也在不斷修正中。但是大陸方面堅決反對「臺灣獨立」或臺灣「完全自治」的說法。認為沒有限度的「完全自治」就是臺灣獨立或「兩個中國」。

雙方都認為自己的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此即「一中各表」。

不支持者的觀點:



臺灣民眾和各黨派對此則反應不一,甚至在中國統一問題上都有分歧。



不支持者反對的主要原因



1997年鄧小平離世之後,中共不斷對「一國兩制」的含義改變;而香港1997年回歸後,臺灣多數民眾都十分關注「五十年不變」是否能夠實現,尤其因為中央改變香港內政,限制香港領導的任期時間。

江澤民的「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再加上香港幾次民主街頭抗爭,尤其是香港居民多次抗議《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之後,臺灣地區不少人對「一國兩制」或「五十年不變」的承諾更見保留。

香港在董建華特首的領導之下,比照中國內地,拒絕部分法輪功學員及中國民運人士入境,在政治氛圍上愈來愈與北京趨近,也讓不少臺灣民眾質疑一國兩制的可行性;

在2004年4月26日人大釋法後,有一部分香港議員認為一國兩制在政治實際上已經名存實亡。而多數臺灣民眾也反對將資本主義與西方式民主制度脫勾,即無法容忍只有經濟、商業上的一國兩制。

泛藍政論家趙少康曾批評一國兩制中台灣可以有自主軍隊,可是武器採購必須由中國負責的作法,認為「到時候部隊一人發一支水槍」,軍力有等於無。

根據台灣陸委會委託台灣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進行的例行性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在台灣有超過八成的受訪者反對一國兩制(80.8%),僅有不到一成的受訪者表示贊成(8.3%)。在同一份調查中另外顯示,84%的民眾主張廣義的維持現狀,看情況再決定獨立或是統一。



古今中外的一國兩制

中外歷史上都存在過一個國家的內部制度分成兩種的情形,大多是因為當時的歷史侷限所造成。以下各例討論其形成原因及其收場。



中國元朝

元朝打敗南宋並盡取其地後,中國華南與華北制度不同已歷百年有餘。華北人文條件相對簡單,又歷經遼金元三朝遊牧民族統治,此時又因忽必烈為爭帝位而攏絡蒙古貴族之故,部分已作為蒙古王公之封地。江南魚米之鄉,基本上是原始的商業社會,忽必烈為得民心,仍以宋制治理南宋遺民,並承接使用南宋朝廷所遺之冊籍。故華北仿租庸調收丁稅與地稅,即以相同的稅率按人頭與畝收稅,每年一收;華南仿兩稅制收夏稅及秋稅,即按累進稅率徵收實物與銀兩,各於夏秋兩季徵收。



結果

忽必烈之一國兩制(稅制)證明蒙古鐵騎一統江山,蒙古人卻無力以鐵腕一統全國體制,即漢人所言:「馬上得天下,不能馬上治之。」終元朝之世,無法突破,以致朝廷國用不足,人民又因稅制不公使窮困小民承受重稅而不堪應命,引發民變。民變之一支,朱元璋,得天下後,以世無其匹之中央集權一統全國稅制,並簡化至商業系統幾不存在之地步,史家黃仁宇稱之為「將鐘錶倒撥至超出合理的限度」。中國自此沿用此種反動之制度近500年,貫穿明清兩朝。

收錄日期: 2021-04-28 13:34:3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507000051KK05350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