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安全期通常最好要有連續至少八個月的月經週期記錄。通常經血來潮的第一天就記錄為月經週期的第一天,在記錄數個月後,就可以看出其規律的變化。計算的方法是:找出最長與最短的月經週期(例如6月3日是月經來潮的第一天,下次月經來潮的第一天是6月28日,則此月經週期為25天)-最短的月經週期減18,這天就是最早需採避孕措施的一天,將最長的月經週期減11,這天就是最後一天危險期。舉例來說:在八個月的月經週期追蹤後,張女士發現其最短的月經週期是22天,最長的月經週期是30天,故將22-18=4,30-11=19,所以在她月經來潮開始起算的第4天到第19天都算危險期。
若沒有記錄月經週期的習慣,但月經週期還算規律的人則可用兩項原則來推算約略的危險期:排卵日一般是發生在下次月經來潮的前14天加減2天-排卵後卵子可存活24小時,而精子於射精後在女性體內可存活72小時。故預期下次月經來潮日的前11到19日是屬於危險期。
由上述的情況可知單純只以安全期來衡量懷孕的可能性是相當不安全的,因為身心因素會影響月經的週期、天數,而以所謂安全期來避孕所需要禁慾的時間又蠻長的(約8~15天),所以應該除了安全期的計算以外還必須配合其他的避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