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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是什麼?在物理學上說,凡是可以作功的物理量就稱為能。那什麼是功?施予力量,使物體產生位移,就是對物體作功。當一個作用力克服了阻力,並使物體在作用力的方向移動時,就是作功。換句話說,一個物體能夠對外界作功,就說這個物體具有能量。反過來說,作功的過程也是將能量由一物體傳到另一物體的過程,因此功與能量的關係極為密切。
能可以轉變為功,功也可以轉變為能。能量是一種作功的能力,舉例來說,球桿撞球時,球從靜止狀態變成運動的狀態,這球獲得了動能,動能是一種能量,它可以作功。
我們對一物體作功時,有時這物體所獲得的能量並不是動能,而是另一種儲存起來的能量,叫做位能。把東西舉到空中時,它便獲得了位能,這種位能是屬於重力位能。舉得越高,重力位能越大,它作功的本領也越大。把弓拉開使弓變形,這時弓及弦並不動,故無動能。然而它已獲得了一種能,亦即具備了作功的本領,這時如果我們搭上一根箭,把扣弦的手一鬆,弓弦就會把箭推出去而對箭作功。故張弓時,弓便獲得了勢能(即位能),這種勢能就是彈力位能。
用力拉長彈簧,即對彈簧作功,因此它便獲得了彈性勢能,這是一種儲存起來的能量,可以用來作功。彈簧拉得越長或壓得越短,彈性勢能越大。換個較通俗的講法,能是物件(包括我們人)要完成物理動作,如走路、拿起杯子、使水變熱、或播放電視等,所需要的東西。
各種形態的能
大概除了光形態的能之外,能本身不是一種東西,而是指東西的一種狀況或狀態。譬如我們上面所提到的,舉到高處的物體,具有勢能(或稱位能),因為它具有一種狀態,可以掉落下來撞到下面的桌子或打破在它下面的玻璃。揮打出去的高爾夫球具有能量(動能),因為相對於地面,它具有速度,也具有位能,因為它在地面之上。
若把許多東西聚在一起稱為系統,這系統在某一狀態下具有的能稱為內部能量(internal energy) E。兩個平衡的狀態,其內部能量的變化(△E = E2 -E1)等於傳入系統的熱(Q)減去系統作功所消耗的能量(W),即 △E = Q - W。
一個系統有內部能量,還有系統變化過程的轉移能量(transitional energy),即熱和功。內部能量包括儲能(stored energy)及動能,兩者可以互相轉變。轉移能量不能儲存,或者個別保存,因為它們是依過程而定。
儲能又稱為勢能 (potential energy),就是以不同形態儲存起來的能,動能則是指工作能(working energy),即在運動中具有的能。儲能的形態有內能、位能(重力位能和彈力位能)、電磁能、光能(輻射能)等,內能又包括化學能、核能、分子動能、分子位能等。從基本的觀點而言,這幾種形式的能量無法清楚地加以劃分,例如熱能與物質內分子的動能有關;輻射能包括光能,是電磁波所攜帶的電磁能等。
一個堅硬不變形的物體在運動時,通常包含了兩種運動,一是移動,一是轉動。這兩種運動都會產生動能,就是移動動能和轉動動能。對物體作功時,可能使其獲得動能,或重力位能,或彈力位能,這些都是力學能。聲音也是一種特殊的力學能,因為聲波也可以傳遞力學能。
電磁能包括電能和磁能,磁能的例子常見的是永久磁鐵,它能吸引鐵釘,因而對鐵釘作功,這個作功的過程是把磁能傳遞到鐵釘成為它的動能;至於電能更是我們日常生活所常見,電風扇的轉動、電動車的行駛都是電能的具體表現。
電磁能中還可再分出磁位能與電位能來。如懸吊兩個磁鐵,把它們的北極相互推近,則它們有互相排斥的趨勢,當我們用力把它們擠近,我們便對這兩個磁鐵做了功,這時兩個磁鐵的磁位能增加了,當我們鬆手時,這兩個磁鐵會跳開,亦即把磁位能釋放出來,變成兩磁鐵的動能。如將兩個帶異性電荷的物體靠近懸在一起,則它們有互相吸引的趨勢,當我們用力把它們拉開,我們就對物體做了功,它們的電位能增加了,如果我們鬆手,這兩個帶電物體會互相跑向對方,將電位能變成動能。
位能有一點很重要的是:當兩物體之間有作用力時,不論是重力、電力、磁力、核力……它們之間與此力有關的位能(或勢能)是屬於它們共有,而不是單獨屬於其中任何一個物體的。
各種形態的能量可以互相轉換,而且我們為了使用方便,也往往特意把某種形態的能量轉換成另一種形態。當能量的形態改變時,固然一直維持著總能量的守恆,但其中總會有一部分的能量是我們無法使用的,以致損失了這部分的能量。例如燃燒汽油使汽車引擎運轉,主要是把化學能轉換成動能來用,但在這一過程裡無法避免地會使引擎發熱,而這個熱量對我們並無用處,只能任它逐漸散逸到大自然中,這一部分能量便損耗了。當能量的形態在各種過程中一再改變時,能量的損耗也就一再地伴隨發生。
化學能與核能
某些物質由於它們本身特有的化學組成而擁有潛在的能量,叫做化學能。往往在發生化學變化時,這些化學能就可以釋放出來而作功,通常是以熱能的形式出現,但有時也會以光能或電能方式呈現,因此化學能也可看成是勢能的一種。例如汽油含有大量的化學能,當它燃燒時可以放出大量的熱能,把水燒成水蒸氣,推動活塞而作功;又如電池,可以把化學能轉變成電能作功。化學能與核能也都可以看成是勢能,亦即儲存起來的能量。
核能是原子核內所潛藏的能量,當某些原子核如鈾和鈽等,分裂時會放出大量的能。一公斤的鈾在核子反應器內分裂時,所放出來的能量,比一公斤汽油燃燒所放出的能量大兩百萬倍。又當某些較輕的原子核在高溫之下融合成較重的原子核時,也會放出大量的能。核能也是勢能的一種,經過上述的核反應及相關設備,可以把核能轉變成熱能,用來發電。
在地球上,太陽是萬能之源。在太陽內部,核子的融合反應一直不斷地進行著,能量也不停地向外釋放,這種能量以太陽光的形式傳到地球上。太陽光是電磁波,以各種波長的電磁波傳遞能的過程,稱為輻射;各種電磁波的能,總稱為輻射能。
我們每天從太陽接收大量的免費能量,但是到目前為止仍然只有極少數有效的方法可以用來擷取這些能量,並把它轉化成更有用的能量形態。太陽電池是其中一種方法,利用某種特殊材料吸收陽光,以化學能的形式儲存或直接變成電能。太陽電池的構想,是從大自然本身得到的啟示,也就是植物體中的光合作用。
維持地球上所有活動的總能源,絕大部分來自太陽。全人類所需要的糧食和部分燃料是透過光合作用,把二氧化碳和水變成醣類而得來的。在所有的能量中,化學能是最重要的可儲存能量。目前我們使用的能源,主要是水力和化石燃料(包括石油和煤),而水力是依賴太陽熱能維持水文循環所得到的;至於化石燃料的成因,是過去數億年來在地球表面靠植物的光合作用累積下來的,也就是以化學能的形態保存下來的古代輻射能。
熱能
熱從高溫的物體傳到低溫的物體,或者從一個物體的高溫部分傳到低溫部分,有三種方式,即傳導、對流和輻射。
在化學反應中由反應物到最後的生成物,所放出的熱量或所吸收的熱量是一個定值,也就是說與中間產物的形式無關。
若光能完全被一物質吸收,該物質所含的熱能即增加。若該物質與周圍其他物體無任何熱的交換,則該物質所吸收的光能,通常會完全轉換成為熱能。而光電池是將光能轉變成電能的裝置。
我們也可以用光的能量促成化學反應,在這些反應中,物質的分子吸收了光,在還沒有來得及轉變成熱能(原子的動能)之前,就改變了物質的組成而將光能量轉變成化學能(就是光化學反應)。
能量守恆原理
能量雖有各種不同形態,但能不會無中生有,也不會自行消失,而只可由一種形態變成另一種形態。「宇宙間的總能量保持不變」,即是能量守恆定律,但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會發現單一形態的能,以力學能為例似乎不守恆,例如單擺最後會慢慢停下來,也就是說力學能其實會隨著運動的進行而越來越少,只是每擺動一次所減少的量很細微而已,這些減少的能量是因單擺與空氣的摩擦,而變成熱能,此一現象便稱為能的逸散。
物體在運動的過程中,位能與動能的總和是一定的。此外,實際的物體與質點並不一樣,它還有內部的能量。能量可以在一作用系統中轉換成不同形式,若予以仔細計算,其總能量在作用過程之前、中或後都是保持一定的。
例如,砲彈在空中爆炸之前,具有運動的動能,而其位能則是因為它在地球重力場中由於位置的關係所具有,另有炸藥中的化學能量。為了證明能量守恆原則,就要做些不輕鬆的量測工作,諸如分析爆炸後每一碎片的動能、位能、內部能量,還要量測產生的熱氣的內能(熱)及其動能等等。
科學家做過無數次的實驗測試,已證明了能量守恆原理,它不是自然界中的新定律,而是操控我們宇宙的自然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