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叫員工做卑鄙事是否犯法?

2007-05-04 11:43 pm
我在一間消防公司工作,我工作的公司是專門做一些大廈的消防系統的。我的老闆是一個很卑鄙的人,
1.最近公司無生意,他就叫某一個同事去整壞某座大廈(客戶)的消防系統,
好等他們的系統壞曬,然後給我們維修,請問他這樣做是否犯法?
類似以上的情況,以我記得之前也試過幾次。
2.我在公司什麼工作都要做,因為寫字樓得我一個文員,所以會計我都有做,
我老闆曾經同我講過他每個月都要私下分錢俾一些客戶,
因為有些客戶私下做了手腳,所以某張報價才會簽回來給我們公司做..
請問他這樣是否有犯法?
3.我老闆時不時都會叫我打一些假報價,
例如我們公司有一張5萬元的報價單要出,
他會叫我另外打一張6萬,一張7萬,然後用兩間不同公司的信紙出.
果兩間不同公司的信紙是由他友人的公司提供因為這些報價單打完之後要簽名,
老闆永遠都唔會簽,他可能驚死,成日叫我畫隻龜,我開頭果一兩次都有簽,
因為那時剛入職,後來果幾次我唔肯簽,佢就剪我平時d簽名貼落去,然後影印一次,
就睇唔出係貼落去..請問他這樣是不是犯法?
最近老闆想辭退我,如果以上的行為都有犯法,
我在被辭退後,應否去ICAC舉報他?

回答 (3)

2007-05-05 12:49 am
✔ 最佳答案
1. Under HK Laws. Chap 200 刑事罪行條例 Sec. 60 摧毀或損壞財產
(2) 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任何財產(不論是屬於其本人或他人的)─ (a) 意圖摧毀或損壞任何財產或罔顧任何財產是會被摧毀或損壞;及 (b) 意圖藉摧毀或損壞財產以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即屬犯罪。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終身監禁。
2. Under HK Laws. Chap 210 盜竊罪條例 Sec. 18 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
(1) 任何人以欺騙手段(不論該欺騙手段是否唯一或主要誘因)而不誠實地為自己或另一人取得任何金錢利益,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10年。
3. Under HK Laws. Chap 210 盜竊罪條例 Sec. 19 偽造帳目
(1) 凡任何人為使自己或另一人獲益,或意圖使另一人遭受損失而不誠實地─ (a) 毀壞、污損、隱藏或揑改任何帳目,或為會計用途而製備的紀錄或文件,或需要作為會計用途的紀錄或文件;或 (b) 在提供資料作任何用途時,提出或使用任何他知道在要項上是或可能是誤導、虛假或欺騙的帳目或任何上述的紀錄或文件,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10年。
"就睇唔出係貼落去..請問他這樣是不是犯法...."
Under HK Laws. Chap 200 刑事罪行條例 Sec. 71 偽造的罪行
任何人製造虛假文書,意圖由其本人或他人藉使用該文書而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則該名首述的人即犯偽造的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4年。

Report to Hong Kong Police would be more appropriate, although you can also file a complaint with ICAC.
I should remind you that you've also committed crimes if you follow what he said despite knowing it's illegal. Chap 200 刑事罪行條例 Sec. 93 任何人明知而故意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犯根據本部可予懲處的罪行,可作為主犯予以處理、公訴、審訊及懲處。

2007-05-04 16:53:01 補充:
免責聲明:如果您需要具體的法律建議,請諮詢一名註冊或在該領域有能力的專業人士。我的回答無法替代來自合資格法律專業人士的建議。如果您無法從其它渠道接觸到可以信賴的律師、法律顧問或其他法律專業人士,請聯繫您所在地的律師協會或法律組織獲取相關信息。
2007-05-05 12:32 am
你老闆何止犯法, 簡直唔係人啦, 早走早著啦. 走左之後, 你去ICAC舉報佢. 另外, 你之前簽嘅野, 你都要講比ICAC知. 同時, 如果可以嘅話, 攞埋佢D罪證比ICAC.
2007-05-05 12:25 am
如果o甘都唔叫犯法就真係冇天理
你應搜雜証據, 等他未抄你前舉報佢
ICAC會幫你

仲有搵定工...

收錄日期: 2021-04-25 13:14:2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504000051KK0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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