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有關大廈保險賠償問題

2007-05-03 4:53 am
事由:
1. 大厦維修水箱時,單位用戶忘記關上水喉,引起水浸,造成損失。
2.立案法團,用戶,業主,管理公司多方協商已解決賠償責任,除保險賠償
後剩餘款,由業主用戶包底。並且該單位用戶已經支付.
3.現保險公司通過索償公司追討業主,保險損失及公証費,業主不應該承擔
責任, 是否合理??
請問:
單位用戶是否應再承擔此責任----保險損失及公証費

回答 (2)

2007-05-03 8:10 pm
✔ 最佳答案
事件係由用戶疏忽引起, 所以用戶應要承擔責任.
用戶本身有無買家居保(包括水火險)? 如果有, 用戶可以claim番自己o個間保險公司.

2007-05-03 12:13:55 補充:
一般家居保都有第三者保險, 所以如果事件影響到他人而令你要賠錢, 都可以claim.
2007-05-05 6:38 am
如果協商解決賠償責任,保險公司知道否,如果保險公司有同意的話,其後他的追討可以不用賠,因為事件了結
單位用戶在此事件,他當然要負上責任,因為是他的不小心而引致的
保險公司一定會追住客及業主的,因為住客可以搬遷,業主有物業,即是說有錢,不向有錢的追不合理是嗎??
買家居保,可以有過保障,有意外可以由保險賠償,不用自己破大財,如要買家居,可以聯絡我可以幫你,希望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12 19:29: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502000051KK0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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