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子女做暑期工的收入如何處理??

2007-05-03 3:02 am
人地話如果透過銀行過數就會俾社署知..

但如果現金出糧...就唔知???

回答 (2)

2007-05-03 6:53 pm
✔ 最佳答案
不論透過銀行過數,只要是收入,領取綜援人士就有責任呈報社會福利署,否則就是瞞騙;
福利署會按規定計算呈報者的入息後,視乎需否按比例扣除綜援金,但部份入息會獲豁免。

2007-05-12 10:39:10 補充:
請問樓下甚麼叫「不屬於長期固定之收入」,如果有綜援受助人返一星期工放兩星期又返一星期,得閒做下散工,算唔算非長期固定之收入 ?中左六合彩幾萬銀又算唔算非長期固定之收入?雖然瞞騙綜援未必會查得到,但綜援受助入係有責任向社署呈報入息,不論是短期工還是暑期工;請勿誤導﹗﹗
2007-05-12 10:11 am
如果真係做暑期工,任何方式出糧都不需要向社會福利署呈報,因為這些收入並不屬於長期固定之收入,就算社署知道亦無問題,並不會對綜援金有影響的。但如果此工作連續性地超過三個月就一定要申報!


收錄日期: 2021-04-19 16:19:3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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