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銷假後,勞工處的判傷詳細程序

2007-05-02 9:32 pm
工傷銷假後,勞工處的判傷詳細程序.....愈仔細愈好....thanks!

回答 (2)

2007-05-04 8:10 pm
✔ 最佳答案
工傷病假結束後一個月內,帶同所有病假紙和銷假通知書,到勞工處《職業醫學組》銷假,當值姑娘會審視康服情況,若需要接受判傷則會發出「判傷通知書」,排期到政府醫院接受政府醫生判傷,排期時間大約需要由一個月至三個月不等,視乎各區醫院的實際情況而定;
僱員需要按時到達接受「評估委員會」判傷,「評估委員會」由一名勞工主任,一名政府主席醫生和一名政府專科醫生組成,完成判傷後會即場發出判傷證明書,證明僱員已經完成判傷。
判傷後兩星期由勞工處發出「評估證明書」(FORM 7、即表格7),分別郵寄給予僱主和僱員,通知判傷之結果(喪失工作能力百分比);
之後再過7天後會再發出「補償評估證明書」(FORM 5即表格5),通知補償金額之詳細內容;雙方收到此表格後若不提出反對,僱員可以於21天內收到補償金額。
至於補償金額之發放形式,不同的保險公司有不同的安排,可能直接過數、交由僱主發放或直接向保險公司收取。因此僱員於收到「補償評估證明書」後,應主動聯絡僱主或公司人事部,詢問補償金額之發放安排。


收錄日期: 2021-04-16 0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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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502000051KK0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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