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通知期的扣減

2007-05-02 12:45 pm
請問如果我份工要一個月通知期...
但我想早兩個weeks 走...
我知道唔可以用大假黎當通知期...
請問如果我o係last o個兩個weeks 請哂no pay leave..
咁我仲駛唔駛畀o個兩個weeks 既代通知金??
thxthx

回答 (1)

2007-05-02 5:59 pm
✔ 最佳答案
如果你公司批准的話, 你不需要再付代通知金. 但金錢上:
1. 付代通知金早走 - 公司淨袋你付出的兩個星期人工
2. No pay leave - 公司只是不用付你那兩星期的人工. 無錢落袋. 變相繞過通知期的規定.
你覺得你公司會這麼好, 接受你的計劃嗎? 如果會, 那何不乾脆和公司商議, 接受你不用付代通知金早走? 否則按你的計劃, 那兩星期內你名義上仍是公司的僱員, 未能完全了斷所有關係和責任.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09:1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502000051KK00478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