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資料的後果?

2007-04-30 11:01 pm
請各位幫幫手~

本人現正同老公分居,待分居期滿便會即時離婚,但問題是本人女兒的出世紙上生父的一欄是填老公的名字,但分居後驗DNA發現BB嘅生父並非現在分居的老公,而是前度男友,而家同返前度男友一齊,同老公離婚後便會即時結婚,所以希望更改出世紙的資料,但致電到人事登記署查詢過,如果要更改生父一欄的姓名,會被檢控虛報資料。

我想請問如果虛報資料罪名成立的話最嚴重的情況會被判甚麼?

回答 (3)

2007-04-30 11:09 pm
✔ 最佳答案
單單case唔可以一切講的~

要睇每單case不同情況而定,因為當時連你都唔知生父係乜水,點會算係虛報資料呢~
所以唔會有罪多

你最好去d律師議員辦事處問問免費法律咨詢

2007-04-30 15:11:00 補充:
樓上朋友,係會唔會誤會了~樓主想更改"生父"一欄的名字,不是bb個名喎......

2007-05-01 13:04:39 補充:
致:pic3288我諗樓主係想問改"生父"名時,會唔會俾人告用"假老豆"名!唔係問個bb改"名"或"姓"呀~~~以我所知,任何人改名(包括姓),搵律師攪便可,所有証件都要改哂(bank, 護照等)所以越細越好~因為無乜証件另外,中文字可以改哂,最長6個字,而英文名我無記錯就係25個字母~

2007-05-05 12:43:03 補充:
拿DNA驗身報告我諗OK~但法律問題你真係問問律師議員問問~你住個頭有無呀?個D又唔駛錢~問下無壞~大不了唔改出世紙
2007-05-01 7:43 pm
有些人問非所答,會害死人的,不懂不要裝懂,人家是問要改姓不是名
改名字就很簡單及一定可以,改姓相信會比較困難及麻煩,什至不會給與更改
你的個案根本就不存在虛報資料,因為當時是不知道有此一回事,同丈夫結婚當然跟爸爸姓,怎會知是前男友的,所以沒有證據證明你是全心虛報,可以放心,但女兒改姓氏,相信會比較麻煩,希望你可以辦到,祝福你
2007-04-30 11:09 pm
你要幫出世紙改名,並不需要交待原因,所以不存在“虛報”…

請放心!


鈴鈴


有關改名手續可參考以下入境處網頁:

http://www.immd.gov.hk/chtml/bdmreg_2.htm

為 已 辦 理 出 生 登 記 的 子 女 申 請 更 改 或 加 入 名 字

誰 可 提 出 申 請

父 母 為 子 女 辦 理 出 生 登 記 後 , 如 欲 為 其 更 改 或 加 入 名 字 , 可 向 任 何 一 間 出 生 登 記 處 提 出 申 請 。
兒 童 年 滿 十 一 歲 後 , 不 得 更 改 / 加 入 名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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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請 辦 法

父 母 申 請 為 子 女 更 改 / 加 入 名 字 時 , 必 須 親 自 前 往 登 記 處 作 出 聲 明 及 出 示 該 名 子 女 的 出 生 證 明 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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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 理 時 間

本 處 可 在 九 個 工 作 天 內 簽 發 備 有 更 改 / 加 入 名 字 的 出 生 登 記 記 項 的 核 證 副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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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 用

如 在 子 女 出 生 後 四 十 二 天 內 申 請 為 其 更 改 / 加 入 名 字, 無 須 繳 費 。
如 在 子 女 出 生 四 十 二 天 後 申 請 為 其 更 改 / 加 入 名 字 , 則 須 收 費 。
申 請 備 有 更 改 / 加 入 名 字 記 項 的 核 證 副 本 , 亦 須 收 費 。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57: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30000051KK0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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