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幫幫手~
本人現正同老公分居,待分居期滿便會即時離婚,但問題是本人女兒的出世紙上生父的一欄是填老公的名字,但分居後驗DNA發現BB嘅生父並非現在分居的老公,而是前度男友,而家同返前度男友一齊,同老公離婚後便會即時結婚,所以希望更改出世紙的資料,但致電到人事登記署查詢過,如果要更改生父一欄的姓名,會被檢控虛報資料。
我想請問如果虛報資料罪名成立的話最嚴重的情況會被判甚麼?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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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30000051KK0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