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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
Classical Period , 1750-1820
古典音樂的發展,在巴哈時代一過去,便進入了「古典樂派時期」,所以古典樂派時期就以巴哈逝世的一七五○年那一年做為起點。此外,因為貝多芬晚期的作品顯示出浪漫式的傾向,所以古典樂派就以一八二○年做為終點(貝多芬逝世於一八二七年)。不過需要說明的是,雖然巴洛克與古典時期是以一七五○年為分界點,但是古典風格的形式,不像文藝復興至巴洛克時期,以一六○○年為分界點那麼清楚,一般來說,從一七四○年~一七七○年左右是古典風格形成的一個過渡時期。
「古典樂派」這個名稱,當然也是後人研究這個時期的音樂風格後才訂出來的。既然用了「古典」這兩個字,那麼這個時期的音樂所給予人們的感覺一定是「高尚」、「典雅」的囉!一點都沒錯,古典樂派時期的音樂,與之前的巴洛克時期以及之後的浪漫樂派時期相比較,的確予人相當明顯的差異。古典樂派的音樂通常都給聆聽者一種單純、明朗、優美、均衡的印象,這和巴洛克時期音樂華麗而且樂風複雜,以及浪漫時期音樂強調作曲家個人情感的宣洩,是很不一樣的(當然並不是所有古典時期的音樂作品都不包含個人情緒,只是在程度上相較於浪漫時期是輕微多了)。造成這種情形的主要原因是古典樂派的作曲家,受到了當時文學上古典主義精神的影響,所追求的是一種樂曲形式上客觀的美感,所以古典樂派的音樂大都有著統一而且規律的性格。
浪漫
1820-1900
浪漫樂派時期的作品佔了目前音樂欣賞最大的比例,何以見得呢?我們可以觀察一下坊間音樂書籍中所介紹的「重要大作曲家」名單,其中浪漫樂派的作曲家大概總會佔個六、七成。從整個西洋音樂史來看,遠的中世紀及文藝復興時期不說,即便是只從巴洛克時期到今天,將近四百年的歲月中,浪漫樂派時期僅佔八十年左右,但被列入重要大作曲家名單的比例卻那麼高,這一個時期的人才輩出以及音樂的受歡迎便可見一斑了。
熟悉西洋藝術史的人都知道,整個十九世紀,歐洲都籠罩在一股巨大的浪漫主義思想潮流之中。浪漫主義其實就是一種與古典主義相對立的思想。前面我們曾提到,古典樂派時期的音樂著重的是形式與規則,它要表現出形式上客觀的美感。浪漫主義既然與古典主義相反,那麼浪漫樂派的音樂便是要打破舊有的形式與規則,這時期的作曲家認為,音樂的主要功能是要反映出他們的情感,形式只是一種表達的媒介,所以當舊形式不足以滿足需求時,他們就任意的去加以變更。因此浪漫時期雖然延用了許多古典時期便已使用的音樂形式,但樂曲在內容上卻更自由、更不受約束。由這樣一個觀念所引起的現象之一,就是長達一個小時以
上的龐大交響曲和短至不到一分鐘的小曲子,在這個時期都同時並存,整個音樂世界因此也變得更多采多姿了。
巴洛克
The Baroque Period, 1620 - 1760
「巴洛克」(Baroque)這個字是葡萄牙文,它原來是指「不規則」或「畸形」的珍珠,將這個字加以引申的話,則具有「怪異」、「誇張」的意思。為什麼這個字會被運用到音樂上呢?原來在十八世紀末期,有些西洋藝術史學者以他們對古典派的審美標準,來回顧自十七世紀以來的藝術發展,他們覺得這一百五十年來的繪畫及建築作品,給予他們的印象是古怪而且過份地龐大,所以他們就以「巴洛克」這個字來代表這段時期的藝術風格。而因為音樂也是藝術的一部份,後來就有人也把這個不太好的字眼,形容當時的音樂。
以今天的眼光來看巴洛克時期的音樂,我們會覺它得一點也不古怪,但因為「巴洛克」這個名稱延用已久,似乎也沒有人想為這個時期的音樂,另訂更恰當的名稱。
巴洛克時期,是西洋音樂史上最多彩多姿,也是最混亂複雜的時期之一。在這個時期,音樂的發展是朝著好幾個方向同時並進,樂曲的形式與構造也不斷地在發展和演變,所以這個時期呈現出一個現象,那就是新、舊不同風格的音樂很明顯同時並存。今天回頭來審視巴洛克時期的音樂發展,我們會發現,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是在文藝復興時期,複音音樂的創作手法已達到一個顛峰,進入巴洛克時期後,人們在求新求變的時代精神下,開始把文藝復興時期已經開拓的樂曲樣式逐漸加以變化,以求取更強的音樂表現力。在當時,許多新的作曲技法被拿來實驗和改良,所以巴洛克時期產生了許多新的曲式,例如聲樂曲有歌劇、
清唱劇及神劇;器樂曲則有奏鳴曲、組曲及協奏曲等。在這些新興的樂曲形式中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歌劇的出現,一般相信現存最古老的歌劇是於一六○○年上演於義大利的佛羅倫斯,由於歌劇是一項劃時代的產品,所以「巴洛克」也就是歌劇誕生的這一年,來做為與文藝復興時期的分界點。
廿二世紀
時序進入廿世紀以後,西洋音樂史又經歷了一次重大的革命,人們開始覺得自巴洛克時期以來作曲家所使用的大、小調音階調性系統,以及傳統的和聲應用,已不再能滿足他們的需求,於是便開始尋求新的和聲理論,並且發展出諸如無調性、多調性等等的音樂。
廿世紀這一波音樂史的新風潮,應該可以從法國作曲家德布西創造出印象主義音樂開始算起。德布西天生就具有反叛性,他的音樂在和弦的使用上相當大膽,完全不受傳統和聲理論的規範,他並且喜歡應用六全音音階來作曲,可說是一位特立獨行的作曲家。不過德布西所寫的印象主義音樂,仍未完全打破傳統的調性理論。
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奧國作曲家荀白克發表了十二音列系統的新理論,並依據這個理論創造出十二音列的無調性音樂,至此傳統的調性觀念和大、小調音階體系終於完全被打破了。荀白克之後,各式各樣的新音樂理論相繼被人提出與採用,諸如噪音主義、具象音樂、電子音樂、機遇音樂以及微分音音樂等等各種實驗性色彩濃厚的音樂。一般來講,這些新音樂都非常的不和諧,完全否定了音樂必須優美悅耳的傳統觀念。因此許多愛樂者認為廿世紀的音樂都是嘈雜、難聽,而將之列為「拒絕往來戶」。
其實在本世紀的音樂當中,仍然有一些並不那麼前衛而教人難以忍受,甚至還稱得上是「好聽」,例如俄國作曲家史特拉汶斯基、普羅高菲夫、法國作曲家米堯、浦朗克以及瑞士作曲家奧乃格等人所譜寫的新古典主義音樂,對於現代人來說並不難接受。更何況有些被歸入後期浪漫樂派的作曲家如馬勒、理查‧史特勞斯、西貝流士及拉赫曼尼諾夫等人,他們在跨入廿世紀以後,依然繼續寫作具有浪漫風格的曲子,所以愛樂的朋友千萬不要因為某個曲子創作的年份是在廿世紀以後,就將它列入「拒絕往來戶」,那樣才不會喪失許多聆賞好曲子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