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淑儀用下列方法量度志華的反應時間:
淑儀拿住一把有刻度的直呎,其中直呎成鉛垂,零刻度在下端。志華將手指靠近直呎下端。在沒有提出警告下,淑儀釋放直呎,志華則盡快用手指夾住直呎。結果顯示志華夾住直呎位置的刻度為20cm。
(i)證明志華的反應時間為0.2s。
(ii)若改用一把較重的直呎進行以上測試,對結果有何影響?試加以解釋。
(b)志華沿一條直路以勻速率10ms^-1騎腳踏車。在時間t=0,他看見一個警告訊號,他按住按動煞車系統(共按了2s),使腳踏車以勻減速度停下來。設志華的反應時間(即由他看見該訊號至開始按動煞車系統的一段時間)為0.2s
(i)求腳踏車從t=0至t=0.2s所行駛的距離。
(ii)求腳踏車在減速期間所行駛的距離。
(iii)志華在街道上騎腳踏車,且車上載有過量的貨物。利用牛頓運動定律,解釋為何志華這樣做是很危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