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人假冒作不當行為,會被法官判幾耐?
回答 (2)
答: 如果查明屬實, 當然是沒有罪。
因為, 自己是受害者, 被別人假冒犯法, 清楚明白後, 怎會 “被法官判幾耐”?
Under HK Laws. Chap 200 刑事罪行條例 Sec.91 以他人名義承認擔保等
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任何法庭、法官或其他就該事獲合法授權的人席前,以他人名義承認任何擔保、保釋、判決、契據或其他文書,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7年。
Chap. 210 盜竊罪條例 Sec. 16A 欺詐罪
(1) 如任何人藉作任何欺騙(不論所作欺騙是否唯一或主要誘因)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另一人作出任何作為或有任何不作為,而導致— (a) 該另一人以外的任何人獲得利益;或 (b) 該進行誘使的人以外的任何人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則該進行誘使的人即屬犯欺詐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4年。
收錄日期: 2021-04-19 16: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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