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工問題!!!急!!!

2007-04-28 9:34 am
聽講曠工連續3天,僱主可以即時解僱員工。
我之前試過2次曠工1天(未曾收過一封警告信),最近連續曠工了2天,僱主即時解僱了我。他有冇權當我自動離職,從我本月的薪酬(我有上班,但未曾出糧)扣起而當我的代通知金?
請各位高手回答。謝

回答 (4)

2007-04-28 10:51 am
✔ 最佳答案
即時終止僱傭合約 僱主在以下情況,可即時解僱僱員,而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 如果僱員在與其僱傭有關的事宜上:
1. 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
2. 行爲不當;
3. 欺詐、不忠實;
或 4. 慣常疏忽職責。

好明顯你僱主當你係慣常疏忽職責而跟你終止僱傭合約啦
佢會唔會當你自動離職就要睇你地份僱傭合約有無列到呢項條款喇

不過,勞工法例規定僱主終止合約日後7日內支付所欠工資的
你可以7日後打返公司問下工資問題
假如僱主仲係無反應既,你咪可以搵勞工處幫下手羅

照我睇就當解僱你,會有返工資俾你既...
2007-04-29 10:04 am
以下答案是假設你的合約沒有寫明:

Q1: 聽講曠工連續3天,僱主可以即時解僱員工。

係,但唔一定
因為呢個係大部份公司的做法,所以勞工處係接受, 但亦要睇情況,例如以下情況的解僱便不合理:假設員工因意外入院昏迷,所以未能通知公司,在這個情況下,公司在沒有理解原因便解僱,便會構成不合理的解僱.

Q2: 我之前試過2次曠工1天(未曾收過一封警告信),最近連續曠工了2天,僱主即時解僱了我。他有冇權當我自動離職,從我本月的薪酬(我有上班,但未曾出糧)扣起而當我的代通知金?

雖然你沒有收過警告信,但口頭警告也是有效的,如有收過,而你又重覆犯上,便是故意不服從上司合法合理的指令或慣常疏忽職責. 僱主有權可即時解僱.

請留意你是「僱主即時解僱」,還是「自動離職」? 假設你是被解僱的,你根本就冇責任通知僱主,因為你是非自願的,亦不是你提出離職,所以不用代通知金

另一方面,僱主是否要給予代通知金,便要視情況,因為你的僱主事前可能完全沒有給予你書面或口頭通知曠工有可能被解僱,如他是因這個理由解僱,勞工處可能會認為僱主有需要給予你代通知金

假如你想好來好去,當「自動離職」,僱主便有可能有權(這方面最好問勞工處,因為你的問題未有交代太多詳情)扣起你的人工做代通知金,甚至追討未足的款項.
參考: MY HR EXPERIENCE
2007-04-28 5:31 pm
公司可以1)當你慣常疏忽職位,即時解僱你, 或2)當你自動請辭;
如果係1) 公司要於7天內發出本月薪金給你(無返工日數可唔計人工),
但不用扣代通知金, 因為是公司即解僱你;
而亦不可額外扣薪, 因按僱傭條例, 只可有缺勤, 或令公司有損失的情況下才可扣薪;
至於2) 如果公司話當你自動請辭的話, 如你同意就要扣代通知金! (雙方同意可免除, 但要書明寫明), 但如果公司話一定要扣你代通知金, 你可不同意自動請辭, 由僱主以即時解僱你!
不過, 點講都係你有d問題, 經常無故曠工!
試同公司講下當自動請辭, 雙方同意免除代通知金,
好來好去喇...
2007-04-28 9:41 am
你要睇合約, 合約有好多野寫而如果你睇都唔睇就簽都無辦法!

3 日曠工係可以炒, 不過人地唔一定出警告信!

如果你無收到人工, 應該係計緊, 佢只會比返你真係有返工果 d 錢比你, 唔會比代通知金比你!


收錄日期: 2021-04-12 23:10:3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28000051KK0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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