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告恐嚇洗唔洗留案底?急急!

2007-04-28 1:46 am
我爸爸曾為一些小事和人爭執, 對方告我爸爸恐嚇他, 他告我爸爸曾說:「要取刀斬佢」,但我爸爸只是一時意氣說了出來, 沒有什麼惡意,我爸爸其實當時嬲到火紅火綠, 所以也不大清楚自己講左D咩。其中一個負責此CASE既警員教我爸爸在法官前認罪就只是判守行為, 但如果我爸爸不認罪就上高等法院, 要找律師去打官司, 到時會比較麻煩和有機會留案底, 究竟我爸爸需要認罪嗎? 真的很擔心! 感激各位解答!!

回答 (4)

2007-05-01 6:28 pm
✔ 最佳答案
> 被人告恐嚇洗唔洗留案底?
任何刑事罪一經定罪,即是當庭獲無條件釋放,也會留有案底。
判守行為也是會留有案底。

根據第200章 刑事罪行條例
第24條 禁止某些恐嚇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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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
任何人威脅其他人 ─
(a) 會使該其他人的人身、名譽或財產遭受損害 ;或
(b) 會使第三者的人身、名譽或財產遭受損害,或使任何死者的名譽或遺產遭受損害;或
(c) 會作出任何違法作為,

而在任何上述情況下意圖 ─
(i) 使受威脅者或其他人受驚;或
(ii) 導致受威脅者或其他人作出他在法律上並非必須作出的作為;或
(iii) 導致受威脅者或其他人不作出他在法律上有權作出的作為,即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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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以上資料提供,您爸爸只是一時意氣用事說了這番話,並不是真的想斬他,所以不構成恐嚇罪。但您所提供的資料過於簡單,沒有詳情,難以知道案內有沒有重要證據或資訊,它們或會影響審判結果。

除了找律師去打官司外,其實您也可以選擇自辯(或請朋友/親友當您辯護),當然您們沒有法律基礎,會有點兒吃虧。

如果您沒有做的話,請不要因怕事或麻煩而認罪,留了案底或會影響您將來的前途。如果請律師有困難,至少也選擇自辯,給自己一個還以清白的機會。

當然如果您爸爸是蓄意恐嚇對方,使對方的人生安全構成威脅,您肯坦白認罪是會獲減刑,但您如果沒有做,就千萬不要認罪。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向本人發問。
參考: 「雙語法例資料系統」
2007-04-28 3:00 am
一定洗唔甩啦,點會洗唔甩呀。
參考: me
2007-04-28 2:08 am
如果對方告你爸,他一定要有證據,沒有的話,是告不入的。沒有做不要認,有做就認。請不要擔心。
2007-04-28 1:51 am
有就認, 無就唔洗認, 最好就先去申請法援, 到時法援o既律師會教點做, 唔好聽d差佬講。

收錄日期: 2021-04-23 16:55:1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27000051KK0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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