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 被人告恐嚇洗唔洗留案底?
任何刑事罪一經定罪,即是當庭獲無條件釋放,也會留有案底。
判守行為也是會留有案底。
根據第200章 刑事罪行條例
第24條 禁止某些恐嚇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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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
任何人威脅其他人 ─
(a) 會使該其他人的人身、名譽或財產遭受損害 ;或
(b) 會使第三者的人身、名譽或財產遭受損害,或使任何死者的名譽或遺產遭受損害;或
(c) 會作出任何違法作為,
而在任何上述情況下意圖 ─
(i) 使受威脅者或其他人受驚;或
(ii) 導致受威脅者或其他人作出他在法律上並非必須作出的作為;或
(iii) 導致受威脅者或其他人不作出他在法律上有權作出的作為,即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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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以上資料提供,您爸爸只是一時意氣用事說了這番話,並不是真的想斬他,所以不構成恐嚇罪。但您所提供的資料過於簡單,沒有詳情,難以知道案內有沒有重要證據或資訊,它們或會影響審判結果。
除了找律師去打官司外,其實您也可以選擇自辯(或請朋友/親友當您辯護),當然您們沒有法律基礎,會有點兒吃虧。
如果您沒有做的話,請不要因怕事或麻煩而認罪,留了案底或會影響您將來的前途。如果請律師有困難,至少也選擇自辯,給自己一個還以清白的機會。
當然如果您爸爸是蓄意恐嚇對方,使對方的人生安全構成威脅,您肯坦白認罪是會獲減刑,但您如果沒有做,就千萬不要認罪。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向本人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