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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為改善空氣質素所作出的努力與貢獻
近年公眾對空氣污染問題日益關注,令環保署面對的壓力倍增。但適當的壓力是進步的原動力。空氣污染是市民看得見的問題,從傳媒報導及公眾致函報章的信件可見,所以愈來愈多市民對空氣質素表示不滿。
有見及此,政府已在1999年撥出14億元,透過減低車輛排廢致力解決空氣污染問題。措施推出後,路邊空氣質素持續改善。與此同時,粵港政府亦在2002年達成協議,訂立了多個減低跨境區域性空氣污染的目標。
環保署監督的工作
環境保護署在1995設立空氣污染指數,目的是為了提高市民對空氣污染的認識及能迅速地向市民提供空氣質素的資料。環保署共設有的14個固定監測站監察空氣質素。如果環保署沒有為我們設立這個空氣污染指數,香港市民的健康便缺乏保障了。
自政府全面推行車輛排廢管制計劃後,路邊監測站錄得的可吸入懸浮粒子水平比1999年下降19%,氮氧化物則下降16%。這些數字顯示政府致力控制柴油車輛的排廢取得了理想成效。
至於一般空氣監測站錄得污染物水平的減幅,則較路邊為小,這是由於區域空氣污染對一般空氣質素有較重要的影響。自1999年至今兩種與柴油車輛排廢有關的污染物,包括可吸入懸浮粒子及氮氧化物,環境空氣的濃度分別減少10%及1%。
車輛廢氣污染
我們的車輛廢氣排放管制計劃包括規定柴油的士及公共小巴改裝更潔淨的引擎、管制其餘柴油車輛的排廢,以及進一步收緊新車的排廢標準。計劃重點如下:
所有的士必須在2007年初前改用石油氣。截至2002年底,本港超過90%的士已改用石油氣,計劃進展良好。計劃所需的款項是政府已撥出14億元指定作為減少車輛廢氣的一部份。
政府現正展開資助計劃,協助公共小巴車主在2005年底前改裝為石油氣或電動小巴,並已在2002年8月開始撥款。由於政府希望為最有需要的交通工具提供資助,因此有關的撥款並不適用於車程較短而對空氣污染影響較低的私營小巴。然而,政府同意豁免石油氣私營小巴的首次登記稅。
前歐盟一型標準的柴油車輛現正陸續安裝微粒消減裝置。政府的第一階段計劃是資助輕型柴油車輛安裝這類裝,於2002年底,80%輕型柴油車輛已完成安裝,而資助期現已結束。政府可能會在2003年立法,強制規定車主安裝微粒消減裝置,屆時其餘20%的輕型貨車將要自費安裝。計劃的第二階段在2002年底開始,政府撥款資助在實施歐盟標準前登記的重型柴油車輛。安裝工程的最初撥款只限於3萬輛在香港行駛的重型柴油車輛,撥款會在2004年中到期。此外,政府亦指定為1萬輛往來中港兩地的柴油車輛提供撥款,並在2002年為安裝工程進行招標。我們現正研究適合4 000輛需在長迨速下工作的車輛的消減裝置,預期最後會立法強制所有重型車輛安裝微粒消減裝置。
舊式柴油車輛將會逐漸被符合嚴格排廢標準的新車淘汰。現時,所有新登記柴油車輛必須符合歐盟三標準。我們希望歐洲在2006年推行歐盟四期標準時,本港亦同步推出有關的標準。2000年9月,本港的油站開始提供單一種超低硫柴油,2002年,政府更立例強制柴油車輛使用超低硫柴油。
黑煙車輛管制計劃所錄得的黑煙車輛數目持續下降。2002年,環保署處理了18 533宗黑煙車輛報告,較1999年減少70%。現時,所有被檢舉噴出過量黑煙的車輛均須接受底盤式功率機測試。2002年起,政府規定所有超過5.5噸車輛必須接受測試,而輕型車輛已於較早前強制執行測試。
珠江三角洲空氣質素研究
粵港兩地於2002年4月就區域空氣污染發表聯合研究報告,其中重點包括:
同意多項空氣污染物的減排目標 ─ 以1997年排放量為標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懸浮粒子和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排放量將在2010年前分別減少40%、20%、55%和55%。基於現有管制措施和進一步管制發電廠和含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產品的建議,香港應可實現有關的減排目標。 確定四項聯合工作 ─ 首先是制定一份區域空氣質素管理計劃,預期在2003年底前完成。另外,兩地政府也在探討可否利用排放交易作為實現減排目標的其中一個可行方案,現正就珠江三角洲的部份發電廠推行排放交易試驗進行可行性研究,預期研究將在2003年內完成。第二項工作是建構一個區域空氣質素監測網絡,該網絡將在2004年投入服務。第三項工作是持續更新污染物排放清單和監測新污染源。在2003年內,兩地政府將完成編纂2001年區域排放清單和物排放清單的編製手冊。第四項工作是鼓勵技術交流,藉此提升兩地空氣污染防治計劃人員的能力。
其他空氣質素事項
我們已就油站氣體回收控制,是否應擴大至汽車加油的部分諮詢各方。目前有關規定只管制油站地下油缸經運油車卸油時所產生的排放,我們正籌備在2003年推出新條例,以減低車輛在油站加油時所產生的排放。環保署亦將在2003年推行一項自願參與的「室內空氣質素檢定計劃」。計劃目標是確認良好的室內空氣質素管理,同時鼓勵處所業主和管理公司達到最佳的室內空氣質素。
空調公共運輸設施的空氣質素管理守則目前正進行最後修訂,這套守則將在2003年分發予各公共交通工具營運商。
為響應《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締約方的決定,香港會制訂管理含氯氟烴(CFC)及其他消耗臭氧層物質的策略,致力為保護地球臭氧層出一分力。環保署曾諮詢受影響各方,回應頗為積極,我們現正考慮在2005年前與其他先進國家同步推行一項計劃,禁止進口含氯氟烴(CFC)的產品,如雪櫃、汽車及計量吸入器。
改善空氣污染惡化的問題,最佳的方法當然是減少排放廢氣到大氣中,而治本的方法就是使用較環保的交通工具,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量,舒媛溫室效應及全球暖化的問題。
香港特區政府一直致力改善路邊空氣污染和區域性的煙霧問題。主要的策略是:
在本港實施多項措施,以管制車輛、發電廠及工商作業程序排放的空氣污染物。
與廣東省政府部門合作,落實聯合計劃以解決區域性的煙霧問題。
減少車輛廢氣
香港路邊空氣中的可吸入懸浮粒子和氮氧化物含量偏高,主要是由車輛排放的污染物所致,其中柴油車輛排放的廢氣,更是這些污染物的主要來源。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政府於2000年推行了一項全面的車輛廢氣管制計劃,目標是在2005年年底時,將車輛的粒子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減低80%及30%。管制計劃的主要措施包括:
採用嚴格的車用燃料及車輛廢氣排放標準
在可行的情況下,以低污染車種取代柴油車輛
為現有的舊型柴油車輛裝設廢氣消減裝置,藉此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加強檢驗車輛廢氣及檢控噴黑煙的車輛
推廣妥善的車輛維修和環保的駕駛習慣
政府已引進較環保的石油氣的士,以取代柴油的士
近年推行的車輛廢氣管制措施,令黑煙車輛的數目大幅下降。
減少工業及發電廠排放的污染物
《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及其附屬規例對各類空氣污染源作出規管,當中包括發電廠、工商業工序、建築工程、露天焚燒、含石棉物料、油站、乾洗機等。
政府在1990年立例規限工業燃料的含硫量,這項措施已即時令香港空氣中的二氧化硫濃度大幅降至甚低水平。
政府透過發牌制度,對發電廠的空氣污染物排放作出嚴格的限制。因此,雖然過去多年本港的電力需求不斷增加,但發電廠的污染物排放量卻大幅減少。
解決區域性的空氣污染問題
香港和珠江三角洲地區的車輛、工廠和發電廠是華南地區空氣污染和煙霧的主要來源。香港特區政府和廣東省政府現正致力推行聯合計劃,以減少區內空氣污染物的排放量,目標是盡快遏止區內空氣污染惡化的趨勢,長遠令珠江三角洲地區的整體空氣質素達致理想的水平。
保護臭氧層
香港為履行《蒙特利爾議定書》訂明的國際責任,頒布實施《保護臭氧層條例》,以逐步淘汰損耗臭氧層的物質,以及管制這類物質的進出口活動。
空氣質素資訊
環保署設有空氣質素監測網絡,以測量空氣中可吸入懸浮粒子、氮氧化物及其他污染物的含量。我們每小時公布最新的空氣污染指數,每年亦會發表空氣質素年報。室內空氣質素
由於市民對室內空氣質素日益關注,因此,環保署設立了室內空氣質素資訊中心,為公眾提供室內空氣質素資訊及良好的管理方法。中心並展出多種可改善室內空氣質素的產品和技術。
同心協力、改善環境
市民可在日常生活當中協力改善香港的空氣質素,例如盡量選乘公共交通工具而減少使用私家車、關掉毋須使用的電燈和電器等。
至於工業機構、發展商和其他業界人士,亦可透過遵守空氣污染管制法例和採用良好的運作方法,協力改善香港的空氣質素。
盡量騎乘自行車取代機車
使用環保電池
減少使用含氣溶膠的產品如噴髮劑。
候車時關掉引擎,減少汽車廢氣。
避免使用含氟氯碳化物的產品。
替汽車安裝催化轉化器(catalytic converter),把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及二氧化氮轉化為水、二氧化碳和氮氣。
使用無鉛汽油和超低含硫量柴油,避免鉛化合物和二氧化硫的產生。
盡量使用公共運輸工具。
2007-05-16 19:50:05 補充:
very g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