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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AGE上幼稚園~
註冊
家長應注意幼稚園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是否已經獲教育統籌局 (教統局) 註冊,教育統籌局會向已獲註冊的學校發出註冊證明書,列出註冊學校名稱及註冊學校地址,學校必須在校舍的顯眼處展示該證明書。此外,家長亦可透過學校刊登的廣告或宣傳單張,留意是否有登載教統局註冊編號。
收錄學生
香港學前教育機構皆由私人營辦,服務對象為3至6歲的學童。部分幼稚園附設幼兒中心 (即幼稚園暨幼兒中心) ,可同時為3歲以下兒童提供照顧服務。政府鼓勵非華語學童透過入讀以中文為授課語言的本地幼稚園或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加快他們融入社會及掌握中文。家長可直接向屬意的學校查詢報名程序及各項細節,亦可致電或親到本局以下四個區域教育服務處查詢有關幼稚園資料或向學前服務聯合辦事處查詢有關幼稚園暨幼兒中心資料:
港島區域教育服務處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53樓
查詢電話 2863 4646
九龍區域教育服務處
九龍九龍塘沙福道19號教育統籌局九龍塘教育服務中心東座平台至1樓
查詢電話 3698 4108
新界東區域教育服務處
新界上水龍琛路39號上水廣場22樓
查詢電話 2639 4876
新界西區域教育服務處
新界荃灣青山道457號華懋荃灣廣場19樓
查詢電話 2437 7272
學前服務聯合辦事處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23樓2312-2313室
查詢電話 2835 2725
收費
幼稚園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收取的費用,包括學費、全日班膳食費、註冊費 (留位費) 及報名費等均須由教統局批核,並須於校內顯眼處展示收費證明書及有關批函。
幼稚園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應將教學及營運的必要開支,納入學費的範疇,應納入學費的項目如下 :
教學人員 (包括代課教師) 及非教學人員之薪金、公積金、強制性公積金供款及長期服務金;
校監之酬金/薪金;
校舍租金、管理費、差餉及地租;
學校傢俬及教具,包括圖書、參考書籍和教師及學生用的工作紙等;
修葺、保養及改善校舍和設備,包括安裝冷氣機、雙層玻璃和維修合約等;
水費、電費 (包括冷氣費)、電話、傳真機及互聯網的費用;
清潔費用,包括清潔合約及提供給學生之清潔用品;
教學活動所需的印刷、紙張、教師文具等費用及其他教學所需的消耗用品;
學校所用之郵費、書刊;
學校之保險費、急救工具及消防設備;
核數費或其他因校務而支出的服務費用;
因校務而支出之交通費;
所有學生均需參加的常規校內及校外學習活動支出,包括生日會、畢業禮、旅行或探訪活動等;
學生手冊、學習進度表、畢業證書及其他必須的學生證件;
與教學活動、營辦幼稚園和維持所提供的教育服務水平有直接關係的其他支出。
( 備註 :幼稚園或幼稚園暨幼兒中心並不一定需要收取上列全部支出項目 )
幼稚園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若向學生售賣或提供代辦項目/服務,須遵照以下規定 :
學校須以書面通知家長有權選擇是否購買或採用學校提供的收費服務;
學校需詳細列明單項收費及數量,讓家長可選購部分需要的物品或服務;
學校應避免向家長收取整批物品或整學期服務的費用,讓家長可在學年中再行購買或繼續採用服務;
學校售賣物品或提供收費服務,應與教學活動有直接關係;
學校須訂定退物或退款安排;及
各項目的營利水平不應超越成本價格的15%。
核准容額與收生
學校必須在課室內 (幼稚園 )、校舍內 (幼稚園暨幼兒中心 )的顯眼處標貼核准學生人數限額,而幼稚園或幼稚園暨幼兒中心不得准許在規定範圍內容納超過限額的學生。
課程編訂
幼稚園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的課程應培養兒童學習的興趣,並能照顧兒童均衡的發展,編訂課程時須注意的事項包括 :
教學應以遊戲和活動為主,包括談話、故事、模擬遊戲和參觀等;
應每天都為兒童編排音樂活動及體力遊戲;
應以兒童的母語作為教學媒介;
不必要求兒童做家課;
不應要求3至4歲的兒童寫字;
不應要求兒童默寫字句或參加測驗考試。
師生比例及合格幼稚園教師 (合格幼師 )要求
由2003/04學年起,幼稚園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的 3-6歲班級,須最低限度達到 1:15的師生比例,以確保學前教育機構的辦學質素。由 2004/05學年開始,幼稚園必須在規定的教學人員編制內,即以 1:15的師生比例計算,符合聘用 100%合格幼師的要求。
幼稚園入學年齡
由2001/02學年起,幼稚園除可取錄三歲或以上的兒童外,在八月或九月開始新學年的幼稚園,還可讓那些在入學學年的九月一日前年滿兩歲八個月的兒童入讀幼兒班。舉例而言,幼稚園或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可取錄在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以前出生的兒童,入讀在二零零七年八月或九月開課的幼兒班。
學前教育學券計劃
由2007/08學年開始,政府將推行學前教育學券計劃。除過渡安排外,合資格兌現學券的幼稚園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必須是非牟利,提供本地課程及其學費以半日制計算,全年每名學生不超過24,000元 (全日制不超過48,000元)。
教統局訂立為期 3年的過渡期,直至 2009/10學年完結為止,讓私立獨立幼稚園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可以在學童就讀該校期間,兌現家長的學券,但這些學童必須在 2007/08學年已就讀於該學校的幼兒班或以上的年級,並在同一所學校完成學前教育;而有關的私立獨立幼稚園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除並非以非牟利模式營辦外,必須符合所有適用於合資格兌現學券的非牟利幼稚園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所須遵守的既定條件。
2007-04-26 15:45:26 補充:
成績好 當然可以跨區上學(不過好似好吃力)~綜緩家庭的小朋友報讀名校(會好嚴)要成績好, 另外學費 會好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