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工後需提早離開的賠償方法
我4月5日0個日同公司講左話要辭職
應該要做到5月5號先走得
但由於家中發生一D事要提前於4月26日離開
同公司傾過~~ 佢話要賠番10日糧.. 我想問下... 係咪即係26/4 - 5/5 呢十日既糧佢地唔駛俾我定係我另外要賠多10糧俾佢地呢??
唔該晒
回答 (4)
✔ 最佳答案
公司要出一份由4月4日至4月25日的糧俾你
但你都要賠一份由4月26日至5月5日的糧俾公司
另外,如果你有年假(大假)在手的話,
公司係要按日計返錢俾你(即係話買起的你大假)
至於你使唔使直接拿錢出來賠俾公司,
就要睇吓你公司會計點做了,
佢地可以在4/4~25/4份糧內,
扣完先再出餘額俾你(包括大假)
4月5日個日係勞工假期(清明節), 應該唔使返工窩, 但如果你係4月5日遞信或口頭通知佢地, 咁你應該做到5月4日, 你要提早4月26日走, 咁即係賠償9日代通知金比佢地咋. 順帶一提你仲有年假未用的話, 亦要計算在最後的薪金內.
要睇下你間公司的policy lor,,,,間間做法唔同
佢可以要你另外要賠多10糧俾佢地
另外又有公司會在你4月份果份糧(因你做左4月5至26號果段時間)到扣反果十日既糧(即26/4 - 5/5)
so,你最好去問下你公司的人事部
參考: 自己經驗
佢話要賠番10日糧.. 即係26/4 - 4/5 呢十日既糧佢地.
Your last day should on 4 May, not 5 May. Effective day is 5 May.
no need 另外要賠多10糧俾佢地.
收錄日期: 2021-04-12 16:29:5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25000051KK00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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