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職七日前通知

2007-04-25 6:54 pm
我現在在學校做文員,簽約至8月
但因環境問題做左3日就唔想做
簽約果陣,校長話如果你覺得唔適合可以一星期前通知,我覺得你唔得都可以一星期前通知
咁我想問…如果我係4月30日通知,咁我係米做到5月6日?
紅假同六日都唔洗返,咁計唔計通知期的??

謝謝

回答 (5)

2007-04-25 7:11 pm
✔ 最佳答案
Advance notice一般不是用work day計算﹐應該是用calendar day﹐如果你係4月30日提出通知﹐那便需要返至5月4日(除非你之working hour包括星期六﹐日)﹐但應該不會計算你5月5號及6號之人工
如果我是你便會5月2日通知﹐那就做至5月8日﹐那就一定沒有'被搵笨'之問題﹐除非你幾天工作也忍受不了!!!
2007-04-25 7:21 pm
星期六日都包括在通知期內
2007-04-25 7:14 pm
當然詳情真係要好睇張合約點寫...
但無記錯... 應該都仲有樣叫"Probation"嘅嘢; 特別係你只係做咗幾日!
如果未過Probation, 就即日走都好似無問題!

不過甚麼Probation, 通知期... 都真係depends on 張contract, 或者僱傭雙方入職時點樣協議!?
2007-04-25 7:05 pm
如果簽咗約, 就應該根據合約條款去做, 校長所講一星期的通知期, 有冇寫低呢? 佢唔認咁點算? 你最好先問吓勞工處囉
2007-04-25 7:00 pm
應該是7個work day 的通知期吧.


收錄日期: 2021-04-12 21:25:0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25000051KK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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