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土地污染?! 還有土地污染的危害?!?!

2007-04-25 6:16 am
如題,何謂土地污染?! 還有土地污染的危害?!?! 請幫助回答,多謝幫助~~~

回答 (2)

2007-04-29 9:35 pm
✔ 最佳答案
土壤是万物赖以生存的基础,是人类食物链条最初始的环节。珠三角地区的土壤状况实在让人揪心:珠三角四成菜地重金属超标。广东不少地方水稻每年化肥施用量超过4500公斤/公顷,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乡镇工业废水、废渣直接排放,也加剧土壤污染。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地质调查与环境处曾选定省内1万平方公里调查区进行土壤勘查,其中中度污染面积占35.9%,清洁土壤只占到10.61%,其余为轻微污染。

土地是我们最后的“垃圾箱”,所有污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的90%最终要归于土壤,土壤污染的状况其实是整体生态环境恶化的一个缩影。土壤污染状况之所以如此严重,病根是思想认识上的偏差。无论是经济发展一路飘红的珠三角,还是大肆开采矿产资源的一些内陆地区,基层政府在片面追求GDP增速的指导思想下,早就断了保护生态这根弦,对资源进行毁灭性的开发和利用。

一些政府官员看似很会算经济账,可其算到的却只是短期的利益和自己的政绩,算不到的却是国家乃至全人类长期的巨大损失。一个占地10公顷的污染企业每年可能给当地政府带来成百上千万的税收,但殊不知,据粗算,如果这10公顷土地被污染,可能需要花上亿美元的投入才能恢复。如不加治理,仅由土壤本身自然恢复,一般需要花费两三百年,严重的要上千年。一项研究显示,全国每年因土壤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的粮食达1000多万吨,另外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每年也多达1200万吨,合计经济损失至少200亿元。

土壤污染的形势如此严峻,但眼下国内土壤保护的措施却非常不尽入人意。我国有《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保部门对排放废气、废水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法追究。但目前我国还没有任何关于土壤污染修复和赔偿的条例规定,难怪有专家痛心的说:现在土地污染方面的实际情况是,对企业几乎没有任何约束,他们不用承担任何的责任!

提高全体国民特别是政府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健全和完善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是拯救被污染土地的必由之路。尤记得去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视察云南勐罕镇中学时,与学生亲切交谈,他意味深长地引用了一句傣族谚语:没有树就没有水,没有水就没有地,没有地就没有粮,没有粮就没有人。不知我们的某些政府官员和非法污染企业可以从中反思些什么呢?
2007-04-26 12:52 am
香港這個人多車多高樓大廈多的大都市, 環境受著不同的污染問題,廢物污染就是其中一種

在香港的情況,妥善管理廢物的首要工作是要確保有足夠並且合乎環保標的處理廢物設施。過去幾年,三個大型堆填區及配套的廢物轉運站網絡己陸續啟用。目前,已有三個廢物轉運站投入服,另有四個正在興建,及兩個在不同階段的規劃。

由於這些廢物處理設施的發展,我們將可在一九九七年中棄用所有舊式的大型廢置設施,從而向創建更清潔環境的目標邁進重要的一步。 假如我們不採取行動去抑制廢物的增長,到2005年,我們需要處置的廢物將不敷應用。

由於香港的土地供應有限,地價昂貴,所以要另找土地開闢新堆區是非常困難的。因此,立即行動去抑廢物的增長,已是刻不容媛。

政府物料供應處採購物料時,力求以減少廢物為目標,例如購買可換芯原子筆、雙面影印機、長壽鹼性電池、鋼椅而非木椅,又開始研究使用再造潤滑油和翻新輪胎。我又與酒店及飲品業研究減少廢物的機會,例如將餐料剩餘堆肥、回收塑膠瓶、膠袋、玻璃瓶等。

土地污染=固體污染物

在一九九五年的時候,香港平均每天大約產生二萬三千頓的固體癈物。這些癈物來自家庭、工商業或建築區。就全港人口而言,平均每人產生四公斤的垃圾。


在一九八三至一九九三年,固體癈物的數量出現大幅增長。此直線增長和經濟增長有關。然而這為癈物處理系統帶來極大的壓力。


解決方法!!
可分解的塑膠
一般塑膠難被分解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微生物的酵素無法破壞塑膠的結構鍊。生產者正努力研制可被分解的塑膠。這對某一類塑膠尤其重要,因為它們不會被循再用。現時有幾種可以被分解的塑膠。


生物聚合體是一種透過微生物製造出來,而可以透過堆填區中缺氧呼吸而被分解的物質。分解通常需時九個月,然而,這種物質比平常的塑膠貴十五倍。


可透過陽光分解的塑膠有對光敏感的一組結構,可以提升塑膠吸收紫外線的能力。當塑膠吸收了紫外線後,它們會被分解會更細小的組織,而最後會分解為水和二氧化碳。


特殊生物聚合塑膠以碘和蛋白質等組成。它們可以被微生物輕易地分解,就像紙和布一樣。當一部分被分解後,其分解的速度更會因面積擴大而越來越快。





香港地球之友呼籲制定土地污染法例,避免將來發生同類事件。完善的土地污染法例應涵蓋以下幾方面:
a) 界定甚麼情況構成土地污染;
b) 界定公眾可接受的風險程度;
c) 界定人類和環境可接受的風險程度;
d) 指出由誰來承擔處理污染的費用;
e) 委派有關規管部門進行視察,並確定受污染土地的範圍,以及
f) 列出可能受污染土地的清單,並供公眾參閱。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47:4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24000051KK0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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