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求解答工傷法例

2007-04-25 3:01 am
我有個朋友工傷兩日後,往醫院醫治,有病假紙14日,還要覆診,己交假紙給公司,公司拒絶向勞工處報工傷,理由是我個朋友沒有即日醫治傷患,請問我個朋友可向那個機構尋求協助?

回答 (3)

2007-04-25 9:30 pm
✔ 最佳答案
工傷是指僱員因工作意外受傷,而受傷後兩日才接受治療,僱主當然有權利去質疑工傷的可靠性,若果醫療報告能證實為意外引致傷害,僱員亦需提交足夠的理據去支持。
現時僱主拒絕呈報工傷個案,僱員亦可以於意外事發第十四天後向勞工處《僱員補償科》呈報;勞工處收到僱員之呈報後,便會發出書面文件向僱主收集資料,以確認意外之責任。若果僱主或保險公司(勞保)最後仍拒絕承擔,則個案會轉介法律援助署跟進,以民事訴訟方式去追討賠償。
現時最重要的是保留有關此次意外之一切文件,以方便日後的法律行動。
2007-04-26 7:39 pm
勞工處

當時發生意外時有否其他人見到或知事件是因工作時意外受傷,因為你無即時睇醫生,公司有權不受理,但有人知事情是因工作而受傷,公司就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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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5 9:17 am
未明工傷兩日後才去醫院醫治原因,應該去勞工處尋求幫助,希望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19 16:20:2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24000051KK0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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