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一. 在香港註冊
a) 條件
男女雙方均需年滿 16 歲 (以西曆計)
b) 所需文件
1. 港方: 香港身份證 (正&副本)
2. 內地方: 戶口簿 (需註明未婚), 身份證 , 有效之港澳通行証 (正&副本)
註: 如內地方所提供的文件不足以證明其婚姻狀況 , 香港婚姻註冊處可能要求內地方提供由當地發出的單身証明.
c) 申請步驟 (*以雙方選擇於婚姻登記處註冊結婚為例)
1. 雙方集齊所需文件的正&副本 , 然後港方可先到婚姻註冊處遞交 "擬結婚通知書"
2. 港方可到生活易網站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及選擇結婚日期
3. 在遞交 "擬結婚通知書" 的同時港方必須出示雙方在 b) 項所述之文件的正&副本
4. 在遞交 "擬結婚通知書" 後15日如無人反對 , 婚禮便可如期舉行
註: 如選擇由律師証婚 , 律師會代為遞交 "擬結婚通知書" 至婚姻註冊處; 至於文件方面律師會負責核實所有正副本. 其他細節可與律師商議.
d) 費用 (*以雙方選擇於婚姻登記處註冊結婚為例)
1. 將擬結婚通知書存檔及展示 - $305
2. 在婚姻註冊處舉行婚禮 - $715 (辦公時間內) / $1935 (非辦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