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比賽依照香港足球總會的七人小型足球比賽規則進行;
3. 參賽隊伍必須於比賽前十五分鐘到達比賽場地,逾時作棄權論,另一方以 3:0 獲勝論,如雙方棄權作 0:0 論;
4. 球員在上半場開賽後到達球場,不能在上半場替換入場作賽,如在下半場開賽後到達,不能參加是次比賽;
5. 參賽球員必須為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國際學位中心學生,並必須帶同學生證以便球證查驗;
6. 每場比賽上下半場各三十五分鐘,中場休息十分鍾,不設加時;
7. 比賽出場球員七人,球員不能穿著釘鞋,不可穿有金屬成份的護膝或護脛 ;
8. 球員必須穿同一顏色球衣出場,否則不準出場;
9. 不設越位,回傳球籠門不能用手接,包括界外球;
10. 自由球必須由球證示意開出,可直接射門;
11. 設黃紅牌制,兩張黃牌換一張紅牌,紅牌者需離場而不許替換。累積兩張黃牌罰停賽一場,紅牌罰停賽兩場;
12. 球隊隊長有責任確保所屬球員及隨隊人員的行為及令比賽能順利進行;
13. 如因球場的環境不適合比賽繼續進行,裁判員有權在與對賽球隊隊長商議後中止比賽,該場比賽的比分以中止比賽時的分數作準;
14. 嚴禁任何暴力事件,比賽中不得有粗言穢語; 任何球員或隊伍的不當行為導致球賽中途腰斬,該球隊會被判罰該場比賽輸球;
15. 更換球員次數不限,惟必須於球賽停止時進行,入場球員必須站於中線並知會主裁判的安排,違規者可判黃牌;
16. 勝方可獲三分,負方不獲任何分數,法定時間打和兩隊各得一分;
17. 球證有最大執法權,如有任何爭議,可於賽後書面與本會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