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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軍用手票,簡稱軍票。是日本政府作為發放日軍餉的貨幣。軍票早於二十世紀初的日俄戰爭中已經使用,其後日本每次對外用兵時皆使用軍票。但軍票的全盛時期可算是在太平洋戰爭的時期,當時日本瘋狂發行軍票,更逼令佔領地居民兌換軍票作為貨幣。由於軍票發行時不會有保證金作為兌換支援,也沒有特定的發行所,所以軍票不能兌換日圓。基於這個緣故,日本政府以此作為支配佔領地經濟的一種手段。
1941年12月26日,日本侵佔香港島,並宣佈禁止使用港幣,強制香港人將港幣兌換成由日本銀行發行的日本軍票。
剛開始時的兌換比率為兩元港幣換一日元日本軍票,後來,日本政府稱港幣不值錢,明確規定要4港元才能換一日元日本軍票。到票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時,香港剩下的軍總額高達19億日元,其中7億日元被日軍故意燒毀,剩下的12億日元被英軍押收。但是在1945年9月6日,大藏省宣佈日本軍票無效香港百姓的19億日元財產,一夜之間變成一堆廢紙。
戰後香港很多人一夜之間失去全部財產,痛苦的是,當時許多香港人還不知道這回事,全蒙在鼓裏。而日本政府多年來亦未有任何實際行動向曾被佔領國的人民換回軍票。一些手持軍票的市民嚮日本政府要求賠償,但多年來都不成功。 1993年8月13日,香港軍票索賠委員會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日本政府償還欠下香港百姓的軍票債務。但是,1999年6月17日,東京地方法院雖然承認香港人在軍票問題上的痛苦遭遇,但卻以日本沒有這方面的賠償法為由,拒絕作出賠償判決。日本政府亦搬出舊金山和約為自己辯護,至今曾被佔領國的人民分毫也無法從日本政府手上取回。
香港市民原告律師團指出:“日本還存在A日本銀行還存在,為甚麼單單只宣佈自己發行的軍票已不存在?香港及其子孫,對於日本政府擁有永遠索賠的權利。” 我們香港市民對日本帝國主義同樣有著深仇大恨。日寇侵佔了香港達三年零八個月。彈丸之地的香港也死了十多萬人,被強迫兌換日本軍票的超過57億港元。
香港現今有數個民間團體嚮日本政府索償,當中最為人熟悉的是香港索償協會。
另外,日本亦有專家認為日本應換兌軍票,按現時香港人擁有之軍票貨幣之值額計算,總賠償金額達最少五千億港元。
參考資料 :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7%A5%E6%9C%AC%E8%BB%8D%E7%94%A8%E6%89%8B%E7%A5%A8
參考資料 :
http://www.geocities.com/jimtse2000/index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