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 (10分~)

2007-04-23 1:54 am
之前, 因透過朋友得知一份傳銷的工作, 並答應了其工作
這工作必須介紹朋友報讀課程及必先付款, 才有佣收
即是說沒佣就等於沒人工!
除此之外, 那兒總是給我一些不對勁的感覺!
所以, 我從沒

現在, 我別找一份新工作
我應該把這個所謂的"經驗"寫下嗎?

如果不寫下, 會違法嗎?

回答 (4)

2007-04-23 2:03 am
可能會違法喎!
參考: 我
2007-04-23 1:59 am
你不用把這個所謂的"經驗"寫下,
這個傳銷的工作不是一份正式的工作。
如果不寫下, 一定不會違法的。

2007-04-22 18:00:49 補充:
我有個朋友讀法律架~
2007-04-23 1:58 am
我諗唔係犯法的... 不過為左令其他人唔好中招, 你最好寫出黎啦... i think... =]
2007-04-23 1:58 am
佢有冇話>all<經驗寫下先,有ge話,你有冇>做<份傳銷的工作先,無ge,算咩經驗ja


收錄日期: 2021-04-13 00:22:5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22000051KK04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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