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的定義

2007-04-21 5:53 pm
我想問創作的定義是甚麽?

回答 (4)

2007-04-21 5:57 pm
✔ 最佳答案




創作 (Creation)



定義
創造、設計、執行或生產藝術或建築作品及其構件的活動,也包括負責創作作品的團體,創作的日期和創作的地點



次類目



創作者 (CREATOR)
圖片參考:http://www.sinica.edu.tw/~metadata/CDWA/image/core.jpg



範圍 (EXTENT)


修飾語 (QUALIFIER)


身分 (IDENTITY)
圖片參考:http://www.sinica.edu.tw/~metadata/CDWA/image/core.jpg



角色 (ROLE)
圖片參考:http://www.sinica.edu.tw/~metadata/CDWA/image/core.jpg



陳述 (STATEMENT)

時間 (DATE)
圖片參考:http://www.sinica.edu.tw/~metadata/CDWA/image/core.jpg



起 (EARLIEST DATE)


迄 (LATEST DATE)

地點/原生地點 (PLACE/ORIGINAL LOCATION)

委託 (COMMISSION)


委託者 (COMMISSIONER)



類型 (TYPE)


時間 (DATE)


地點 (PLACE)


費用 (COST)

編號 (NUMBERS)

備註 (REMARKS)

引文 (CITATIONS)

對辨識和區別作品來說,創作是很重要的資訊。創作者、創作的時間與地點可以提供研究者理解作品的概念與意義的重要線索。
這個類目著眼於創作、設計或製造的活動。一個藝術或建築作品的創造可能包含好幾個步驟,負責每一步驟的創作者都應被紀錄下來。
建立藝術或建築作品的源起出處長久以來就是藝術史或建築史的主要關注課題,職是之故,文獻上可能反映出對特定作品源起的爭論。當有數種建議出現時,類目裡應指出作品收藏處所採用的屬性看法;至於其他的意見可能具有學術上的價值,因此也應記錄。
一件作品可能集結多人之力完成的,而每一個人可能負責不同的部分,所以區別每一位藝術家或建築師所負責的設計製造範圍是很重要的。如果一件作品是某家公司的成品,例如Artimede,則此公司則被視為創造者;如果一件藝術作品有二到多位藝術家參與創作,但以一合體名稱稱之,則此一合體名稱也應紀錄在創造者上(例如Beggarstaff Brothers是由兩個人組成:Willian Nicholson以及James Pryde)。然而在權威檔「創作者識別(CREATOR IDENTIFICATION)」內,合體裡的組成個人應與合體名稱有所關連。而指出創造作品的次要負責者,例如master printers、技師、出版者或建築工程師。在「創作」此類目群裡,每一位個人和團體裡的個人及其所扮演的角色皆須記錄在分別的事件裡。
如果是一個群體創作,則列出參與的每一位藝術家是很重要的。
物件上的簽名是指認創造者的一個方式,但有可能作品上的簽名是錯誤的或不是創造者的(例如美國波士頓美術館的Five-colored Parakeet畫卷題有徽宗皇帝,但此領域的專家認為此畫應是無名的宮廷畫師所繪)。
來源
一件作品的來源資訊可從物件上的簽名或題字、專家所作之已出版或未出版的風格分析或其他文獻中得到。其他有關創作資訊的取得可在未出版的文獻,例如目錄、信件、銷售單、相框和館藏記錄,或是已出版的專書、目錄和期刊文章裡獲得。




用法
研究者可能會有興趣匯集一位藝術家或建築師的全部作品;或研究創作於同一時期同一地點所有作品。





檢索

次類目「創作者─角色」和「創作─時間」皆為「主要檢索點(PRIMARY ACCESS POINTS)」。「創作者─識別」和與之相連的權威檔內的類目(創作者識別─姓名;創作者識別─出生日期;創作者識別─死亡日期;創作者識別─國籍/文化/種族;創作者識別─生命角色(LIFE ROLES))皆是「主要檢索點(PRIMARY ACCESS POINTS)」。以上所提和其他次類目可以個別被檢索,或與「創作」內或其他類目內的次類目一起檢索。








創作-創作者 (Creation - Creator)

圖片參考:http://www.sinica.edu.tw/~metadata/CDWA/image/core.jpg




定義
有關創作、生產、製造與改裝作品的個人、集團、法人團體或文化體的資訊。




範例
• 克里斯多福瑞恩
• 據傳為基肯貝爾、林堡弟兄的門徒
• 丁多列托與其他不知名的威尼斯派畫家




討論
創作者次類目記錄的是一段「創作敘述」(不要和底下的「創作者-說明」混淆),在其他次類目下應作為索引而可以回溯。創作者和相關次類目主要是識別出所有對藝術品或建築物的創作有貢獻的人或組織以及其個人的角色和貢獻。他們和權威檔「創作者識別」相連結。藝術或建築作品的創作過程是很複雜的,一件作品可能是一步驟一步驟活動的結果,而每一步驟都是由不同的個人和團體所負責,例如版畫,就可能有起草者、蝕刻者和出版者。另一方面,一件作品在其生命史裡就可能不斷地改變,例如非洲面具就會因儀式的關係而重新上色,ㄧ棟建築物可能因長時間的建造而經過多位建築師的設計。
創作者和相關次類目,例如「範圍、修飾語和角色」皆是用來描述藝術者和藝術品間的關係。「創作者-識別」則記錄在創作活動中有關連的特定個人或個人團體。創作者是以名字(或如果名字未知,則以稱號或文化關係)來識別。為了正確無誤地識別出創作者,有必要對每個人或組織提供相關的傳記,包含異名、時間和他們曾住過或工作過的地方。這些描述個人或組織的資訊可能不與作品有立即相關性,可以記錄在一般權威檔中(而不要在每一件作品裡重複描述)。參見「創作者識別」權威檔。
此類目所提供的資訊可能是不確定或有多種詮釋,當一件作品的作者項有所爭議時,應根據其來源文件記錄所有可能的推論。




用法
創作者的資訊對一件作品的唯一識別有其必要性,而且它使研究者可針對同一作者或團體的所有作品進行研究。創作者可以是個人或組織團體的名稱,或視為個人的未知作者(例如Master of the St. Bartholomew Altar),或文化上或國家的稱呼(例如Benin或Dakota)。





檢索

創作者是「主要檢索點」。創作者的描述應有參照點連結到「創作者識別」的權威檔內。
在同一欄位上同時結合展示和檢索欄位是有困難的,因此建議兼用短文式敘述和欄位以作為檢索和展示之用。例如下列的創作敘述是很難從分開的索引類目自動串連而成

Peter King, with additions attributed to Unknown draftsman in the office of Nicholas Hawksmoor

上文這般有歧義且有言外之意的創作描述最好在備註項裡敘述,且有分開的索引欄位以便於檢索。在描述藝術作品時,常常不會把藝術家的名字以相反順序列出,但在一般權威檔裡,這是紀錄姓名最常用的方式。當一些系統嘗試為姓名轉換順序訂定合併的規則時,會發現自動轉換姓名的規則是很難定義的,因為「姓」與「名」的概念在所有文化和歷史上並不具有普遍性;再者有時候也必須要將同一作者使用不同名字時所創作的作品在「識別」裡與名字相連,因此同一作者的不同作品並不總是與同一名字相連(例如︰Le Corbusier總是根據自己是作為畫家或建築師而使用不同的姓名)。
構成個人或團體的「識別」類目的傳記資訊可以儲存在一般的權威檔內,參見「創作者識別」。包含「識別」次類目的創作資訊和其他次類目應皆能被檢索到,且能允許如下的查詢文字︰「尋找所有Holbein在英國所繪的肖像畫」或「在華盛頓西雅圖所有印紐特(Inuit)十九世紀的雕刻品」。
2007-04-28 6:06 pm
great
2007-04-21 8:33 pm
自己think,不靠人就是創作
2007-04-21 5:58 pm
創作 (Creation)

定義

創造、設計、執行或生產藝術或建築作品及其構件的活動,也包括負責創作作品的團體,創作的日期和創作的地點。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11:4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21000051KK00888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