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日直情見倒地下有灘水, 越來越嚴重。現已通知官理處, 但他們只是影了相, 我們自己也有影低相。但隔離的食店只是找人過來看看, 他們的裝修師傅說他會放一些顏色水在他們的去水位, 如真是他們漏水, 我們這邊便會看到, 但我們幾天也未見有任何顏色水。他們未開業時我們是沒有這個問題的, 我怕他們不承認是他們的責任。
官理處已說了應是隔離食店的問題, 因為大廈沒有任何大喉在那個地方。
始終是做生意的地方, 如他們不處理好他們的去水問題, 請問我還可以怎樣處理。我自己是有買火及水的保險。應該是那一方的責任, 怎樣做才能解決漏水情況。 或應向那些部門投訴呢?
更新1:
但我係唔係先要自己出錢搵公正行做咗野先, 或經我的保險公司找公正行, 一定要白紙黑字證明問題係佢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