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即使換了業主,如租約期未滿,新業主亦要履行租約的責任,繼續租予原租客,當然亦不可提出加租。於租約期滿後,新業主要向土地審裁處申請不再續約,並要提出充份理由(包括自住或租客欠租)。新業主於購入連租約單位的第一年,是不可以自住為由申請收回單位。
但舊業主 可 在 租 約 期 滿 前 六 個 月 向 租 客 發 出 業 主 終 止 租 約 通 知 書 及 作 出 正 式 的 書 面 通 知 , 表 示 欲 終 止 租 約 及 收 回 單 位 。
照 計多數 要 買 屋 自住 ,要 先 睇 版 才 買 野,如 果不看貨也買,買家真的是要買來投資 ! 你就可能會照住 ,不受加租。
所以你也可以不讓客來看屋來猜算新買家的意向 ! 又或者從sales口中試探 ! 不要盡信舊買家的承諾。若舊業主能與新買家商量一齊守承諾,可以以舊業主身份續簽租約 xx年。 祝你好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