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窗台及環保露台一問(10 pts)

2007-04-18 7:50 am
1. 窗台係咪唔計入政府批准既地積比率度,所以developer就可以起大D黎賣多D錢?

2. 定抑或以上既地積比率括免係for環保露台(而不是窗台)?定係兩樣都有括免?

3. 甘如果係既話,點解當初政府會括免,政府既原意係想幫我地做乜?因為我唔覺窗台有乜好!

4. 咩係環保露台?同普通露台有乜分別?如果環保露台亦都係括免,甘環保露台對住樓人士又有咩好處?當初佢地既原意係乜呢?

唔該晒!

回答 (1)

2007-04-18 6:35 pm
✔ 最佳答案
首先, 你個概念有少少唔正確.
地積比率 (Plot Ratio - PR) x 地盤面積 = 可建總樓面面積 (Gross Floor Area - GFA).
地積比率係一個無單位的數, 窗台等地方的面積係豁免計入 GFA.
1. 符合特定條件的窗台 (例如每間房只能有一個窗台獲豁免, 窗台向外伸出不多過500mm等) 才可獲豁免計入建築物的 GFA 之內.
2. 符合特定條件的環保露台才可獲豁免計入建築物的 GFA 之內. 而其中一個條件, 是若同一房間內同時有窗台和露台, 露台面積不會獲得豁免.
3. 其實除了窗台和環保露台, 還有很多其他地方可以申請豁免計入建築物的 GFA 之內, 例如大廈的機房, 停車場等. 屋宇署發出的作業備考有列明批准的準則.
政府批准豁免的原因有很多, 但大原則是想給予發展商設計上較大的彈性, 亦鼓勵他們引入一些環保及創新的設計.
4. 環保露台其實只是一個普通露台. 只因當時推出露台和其他一系列的設施可申請豁免計入 GFA, 是政府鼓勵環保及創新的樓宇設計的措施之一, 所以人們才加上「環保」兩字.
該措施的原意是改善新樓的居住環境及質素. 以往露台只是豪宅的專利, 現在由於可免計入 GFA, 加設露台的成本效益相對提昇 (露台建築成本有限, 又可以賣錢, 但由於 GFA 有上限, 以往加露台整體上便要減少單位的面積, 即減少了最值錢的地方. 現在則無此問題), 所以發展商會有更大意欲在豪宅以外的住宅加設露台.
政府有政府的想法. 至於窗台和露台對買家是否有用或物有所值, 見仁見智.


收錄日期: 2021-04-19 16:15:1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17000051KK0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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