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旅遊業議會及香港旅遊發展局有甚麼功能?

2007-04-18 12:10 am
如題。愈詳盡愈好。

回答 (2)

2007-04-18 12:18 am
✔ 最佳答案
旅遊業議會

根據《旅行代理商(修訂)條例》,議會肩負監管外遊和入境旅行社的重任。議會的目標是:

維持旅遊業的高專業水平
保障旅遊業者與出入境旅客雙方的利益
服務範圍

議會為會員旅行社提供以下服務:

發出和更新會員證書
更改會籍資料
登記旅行團章程
徵收印花費及替印花機維修保養
舉辦訓練課程給會員旅行社的職員報讀
調解會員、與旅遊業相關行業及公眾人士之間的糾紛
24小時傳真資料服務熱線: (852)2969-8100
議會為公眾人士提供以下服務:

處理消費者投訴
協助有需要人士向旅遊業賠償基金及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申請特惠補償
提高消費者對旅遊保障和旅遊安全的認識
外遊旅客服務熱線: (852)2969-8188
入境旅客服務熱線: (852)2807-0707
)
搜尋旅行社

以牌照號碼搜尋;
以公司名稱(中文或英文)搜尋;
以業務性質搜尋:選取一項或多項業務性質 (例如:國家旅遊局確認香港遊接待社),按「搜尋」, 網頁就會顯示從事該類業務的旅行社名單;
從列出的英文字母中點擊一個字母, 公司名稱以該字母開首的旅行社名單就會顯示出來。

香港旅遊發展局

香 港 旅 遊 協 會 ( 旅 協 ) 於 1957 年 根 據 法 例 成 立 , 並 在 2001 年 4 月 1 日 , 正 式 改 組 為 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 旅 發 局 ) 。 旅 發 局 成 立 後 不 再 沿 用 前 旅 協 的 會 員 制 度 , 與 業 內 界 別 或 組 織 亦 無 從 屬 關 係 , 能 更 有 效 地 為 本 港 整 體 旅 遊 業 提 供 支 援 和 服 務 。
旅 發 局 的 主 要 職 能 , 是 在 世 界 各 地 宣 傳 和 推 廣 香 港 為 旅 遊 勝 地 , 以 及 提 升 旅 客 在 香 港 的 旅 遊 體 驗 。 旅 發 局 更 會 就 本 港 旅 遊 設 施 的 範 疇 及 質 素 , 向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 香 港 特 區 ) 政 府 和 有 關 機 構 提 供 建 議 。

旅 發 局 的 使 命 , 是 要 盡 量 提 升 旅 遊 業 對 香 港 社 會 及 經 濟 的 貢 獻 , 並 致 力 鞏 固 香 港 作 為 別 具 特 色 、 最 令 人 嚮 往 的 世 界 級 旅 遊 勝 地 的 地 位 。


2001 年 的 《 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條 例 》 為 旅 發 局 訂 定 6 項 宗 旨 :
致 力 擴 大 旅 遊 業 對 香 港 的 貢 獻 ;
在 全 世 界 推 廣 香 港 為 亞 洲 區 內 一 個 具 領 導 地 位 的 國 際 城 市 和 位 列 世 界 級 的 旅 遊 目 的 地 ;
提 倡 對 旅 客 設 施 加 以 改 善 ;
在 政 府 向 公 眾 推 廣 旅 遊 業 的 重 要 性 的 過 程 中 給 予 支 持 ;
在 適 當 的 情 況 下 支 持 為 到 訪 香 港 旅 客 提 供 服 務 的 人 的 活 動 ;
就 促 進 以 上 事 宜 所 可 採 取 的 措 施 向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 行 政 長 官 作 出 建 議 及 提 供 意 見 。




旅 發 局 是 政 府 資 助 機 構 , 旅 遊 事 務 署 則 是 政 府 部 門 , 兩 者 角 色 分 明 而 相 輔 相 成 。 旅 遊 事 務 署 的 主 要 職 責 是 要 就 香 港 旅 遊 業 的 發 展 , 為 政 府 制 定 政 策 、 計 劃 及 策 略 , 並 就 影 響 旅 遊 業 發 展 的 事 項 , 統 籌 各 有 關 政 府 部 門 的 工 作 。

旅 發 局 專 責 在 全 球 推 廣 及 宣 傳 香 港 , 與 旅 遊 事 務 署 、 旅 遊 及 其 他 相 關 界 別 緊 密 合 作 , 將 香 港 定 位 為 全 球 首 選 的 旅 遊 勝 地 , 為 此 , 旅 發 局 積 極 推 廣 香 港 是 充 滿 動 感 活 力 的 國 際 都 會 、 「 亞 洲 盛 事 之 都 」 , 也 是 全 球 主 要 的 商 貿 、 交 通 和 通 訊 樞 紐 。 旅 發 局 又 根 據 廣 泛 的 市 場 研 究 , 以 本 港 四 大 旅 遊 強 項 , 即 購 物 ; 美 食 ; 文 化 傳 統 , 以 及 都 會 、 海 港 及 郊 野 景 致 , 作 為 其 推 廣 及 宣 傳 活 動 的 主 題 重 點 , 從 而 突 顯 出 香 港 細 緻 深 刻 、 多 元 化 及 活 力 澎 湃 的 面 貌 , 並 強 化 旅 發 局 現 正 推 行 的 「 香 港 – 樂 在 此 , 愛 在 此 ! 」 全 球 廣 告 宣 傳 活 動 , 以 及 全 年 舉 辦 的 各 項 大 型 活 動 。

旅 發 局 透 過 參 與 多 個 策 略 工 作 小 組 及 會 議 , 與 業 界 及 政 府 有 關 部 門 保 持 緊 密 聯 繫 。 這 些 小 組 及 會 議 包 括 旅 遊 業 策 略 小 組 、 香 港 旅 遊 業 聯 會 , 香 港 會 議 、 展 覽 及 企 業 活 動 市 場 推 廣 工 作 小 組 和 郵 輪 旅 遊 工 作 小 組 。

此 外 , 旅 發 局 亦 就 旅 客 特 徵 、 喜 好 、 消 費 及 留 港 時 間 等 各 方 面 進 行 廣 泛 研 究 , 並 將 這 些 數 據 , 聯 同 其 他 有 助 業 界 夥 伴 有 效 地 策 劃 宣 傳 及 推 廣 活 動 的 資 料 , 透 過 旅 發 局 專 為 業 界 而 設 的 網 站 「 旅 業 網 」 及 其 他 相 關 渠 道 , 發 放 予 業 界 參 考 。

為 提 升 業 內 的 專 業 及 服 務 質 素 , 以 及 確 保 旅 客 享 用 到 可 靠 的 服 務 , 旅 發 局 推 行 「 優 質 旅 遊 服 務 」 計 劃 , 同 時 積 極 鼓 勵 廣 大 市 民 支 持 旅 遊 業 , 提 倡 好 客 文 化 。
2007-04-18 2:49 am
維持旅遊業的高專業水平
保障旅遊業者與出入境旅客雙方的利益
服務範圍

議會為會員旅行社提供以下服務:

發出和更新會員證書
更改會籍資料
登記旅行團章程
徵收印花費及替印花機維修保養
舉辦訓練課程給會員旅行社的職員報讀
調解會員、與旅遊業相關行業及公眾人士之間的糾紛
24小時傳真資料服務熱線: (852)2969-8100
議會為公眾人士提供以下服務:

處理消費者投訴
協助有需要人士向旅遊業賠償基金及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申請特惠補償
提高消費者對旅遊保障和旅遊安全的認識
外遊旅客服務熱線: (852)2969-8188
入境旅客服務熱線: (852)2807-0707
參考: vg

收錄日期: 2021-04-19 23:03:5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17000051KK01993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