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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不允私人贸易,沿海商人只好用走私来对抗明朝的海禁政策。在嘉靖年间海禁政策空前严厉,引起走私商人激烈的反抗,一些海盗商人雇佣日本人和沿海失业渔民到处烧杀抢掠,酿成所谓的倭患。
在倭患平息后,福建的地方官上书嘉靖皇帝,说明了所谓的倭患完全是海禁政策引起的,而参与作乱的海盗商人又主要来自漳州。
所以明末才开放了明朝唯一的可以进行私人贸易的港口——漳州月港。
自月港开放后,所谓的倭患就没有再发生了。
有關"倭寇"可瀏覽以下維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0%AD%E5%AF%87
http://140.115.170.1/Hakka_historyTeach/abstract_detail.php?sn=237
明太祖即位,以中華帝國為中心的國際秩序再度形成後,東亞諸國的往來,便納入這個架構之中。然而,光是靠這種被明朝限制的朝貢貿易,並不能符合日本的需要,出現供需不平衡的現象,而這種不平衡卻靠著與朝鮮間的貿易,及以琉球為貿易媒介而獲得補充。明朝對內厲行海禁,對外實行朝貢貿易,可視為國家貿易權的獨佔。然而,十六世紀,明朝和幕府的勢力衰落下來,一直被壓抑的民間海上活動,隨著貿易需求的增大,民間也開始違反禁令,於是走私貿易、私人貿易也活躍起來。由於多角化私人貿易的盛行,使得環中國海的海上交通多樣化;至此,一職與國際路線隔絕的台灣也浮現在交通的路線上,成為一個重點。
http://blog.chinatimes.com/sow/archive/2007/02/12/148757.html
鄭和的每次出使耗資巨大,使得國家和人民難以負擔。一方面,鄭和每次出使,明朝都要花費大量資金,製造若干艘當時世界第一流的海船,採買無數的綾羅綢緞、瓷器等手工業品。使團每到一地,首先以“採幣”、“綿綺紗羅綾絹等物”贈與番王貴族。另外還要維持出海龐大的海軍開支,這是政府難以負擔的。
另一方面,鄭和出使時進行了大規模的貿易活動,所得番物無數。如果這些番物用來博賣,能獲得可觀利潤,充實國庫,至少也能抵消部分下西洋的開支。但是,番物異寶被帶回國後,絕大部分被皇室貴戚們玩賞揮霍掉了,縱然有部分用於博賣,所獲之利與下西洋的費用相比,也不過杯水車薪。
鄭和出洋貿易的成果就這樣被葬送了,明朝也因之“庫藏為虛”。結果鄭和被反對派斥為“費錢糧數十萬,軍民死且萬計”的罪人。到鄭和航行的後期,朝野內外一片反對,反對的勢力大大超過了支援航行的力量,反對航海的理由種種,歸納起來就是一條:耗費大量人力財力,得不償失。出使西洋就在反對聲終結了。
從“經濟海權”和“軍事海權”的角度來講,鄭和的下西洋活動違背了“經濟海權和”“軍事海權”的協調發展原則,由於鄭和出使西洋是以政治目的為出發點的,總的來說他進行是“厚往薄來”的貿易,強大的海軍力量僅為其政治服務,並沒有真正為經濟服務,“軍事海權”失去了“經濟海權”的依託。
馬漢在總結歐洲列強爭奪海洋霸權的歷史經驗時指出:“雖然我們通常總把海權與海軍聯繫在一起,但是英國的海權不僅只在於其強大的海軍。1688年,法國曾有過這樣一支海軍,但是,它像被火烤樹葉一樣枯萎了。海權也不只是單獨存在於興旺的貿易之中。在我們所談到的這一時期的之後幾年,法國的貿易已相當可觀,但是,最初的戰爭,像克倫威爾時代的英國海軍曾一度橫掃荷蘭貿易一樣,摧毀了法國的海上貿易。海權在於強大的海軍和海上貿易兩者的結合,經過精心培育,英國超過其他各國獲得了海權。”
所以,“經濟海權”必須與“軍事海權”協調發展,片面地強調發展海運事業和海外貿易,或片面地強調發展海軍規模都是不行的,必然走入死衚同。而英國則一直把發展海運事業和建立強大的海軍有機地結合起來,從而實現最有效地利用海洋和控制海洋,以致它能夠擊敗一切對手,成了舉世無雙的海上強國,而中國的鄭和下西洋發展了強大的海軍,沒有開發海上貿易,當然也就走上了末路。
此外,出使西洋中斷還有另外一個更根本的原因:明朝自身經濟發展的情況。中國歷來是一個自給自足分散的農業大國,地大物博,無所不有,勿需發展海外貿易,明朝的統治者仍然沒有跳出這一個傳統觀念。中國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決定了它不需要商品交換,相反他們甚至還怕這種商品交換,因為這些沿海的活動給他們的統治帶來了威脅,所以他們不但沒有擴大海外貿易,卻進行了長年的“海禁”政策。
明朝政府實行這種閉關鎖國的“海禁”政策是為海防之需,但是他阻礙了中國人民的商貿和中國航海事業,中斷了鄭和的偉大創舉。把中國與正在形成中的世界市場隔絕開來,明代我國封建社會內部已經產生的資本主義經濟關係的幼苗不能迅速成長,古老的中國依然是一個封閉的農業社會,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仍長期佔統治地位。
中國的人民並沒有養成對海洋的依賴性,整個社會的經濟來源根本地是來自土地,而不是海洋。他們並沒有發現海洋的重要價值,沒有價值的東西當然也就不會受到重視,更談不上發展。從馬克思歷史唯物主義中政治與經濟的關係,及經濟與軍事的關係來看,明代經濟發展模式是鄭和開拓的航海事業不能繼續發展的根本原因。
從軍事角度看,鄭和下西洋可以稱得上在國家戰略指導下的海上軍事遠征,海上兵力的使用,所到之處無論是友好交往,還是不得已的訴諸武力(記載有三次戰事)都有力地實現了國家預定政治目標,向世界顯示了中國的強大富強,一度收到了八方來朝的良好效果,為國家海防帶來了積極的成果,可惜的是由於鄭和出西洋的主要目的是與政治目的聯繫的,這一行動沒有形成經濟、政治和軍事三者相互促進,為國家增殖財富的良性迴圈,明初海軍經過短暫時期的強盛之後,隨著明朝海防變化便轉入了衰退,而海軍的強大是下西洋的前提和基礎,它是出使西洋的保護者和充當著運輸的任務,海軍力量的變化直接影響著出使西洋的活動。
為了清除來自海上的騷擾和威脅,朱元璋和朱棣時期大力建造艦船,發展海軍,經營沿海衛所,建立完善了海防體系,建立強大的海軍,更遠地打擊敵人。然而,當沿海倭患被驅除、來自海上的威脅減輕之後,海防政策發生了變化,特別是在大運河重新開通(永樂十年1412年)、永樂十九年(1421)京都的北遷,國家安定,“萬國來朝”,國家心臟北移,國家的防衛體系也隨之北移,海防隨著防禦重心的變化而地位下降。
對於明統治者來說,最重要的是北方少數民族對它的侵擾和內部的農民起義,大海成為了國家安全的天然習障,封閉海洋即可保安全。所以明統治者放鬆了對海防的治理和投入,海軍開始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