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一d有關送聖體員既野

2007-04-17 3:00 am
例如
-服飾-有無特別意義
-歷史
-要求

回答 (1)

2007-04-17 4:27 am
✔ 最佳答案
非常務送聖體員,由教區主教按Immensae Caritatis訓令(1973年)及《天主教法典》(1983年)230條3項,批准後設立,不限男女,由堂區司鐸物色,信仰堅固,靈修穩妥,善於與人溝通,能勝任送聖體之職,又為大眾接受者,經培育後,才委任此職。
非常務送聖體員組成小組,時常祈禱、朝拜聖體和交流經驗,成己成人,使人藉領受基督聖體,而與主與人共融合一。

正如保祿宗徒所說:「我們所分享的那祝福之杯,豈不是共結合於基督的血;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共結合於基督的身體嗎?」(格前10:16)我們既在基督內成為一個身體,就要肢體互相幫助。分送聖體聖血,固然是聖秩人員以基督代表的身分,所應當做的,但是由於聖秩人員人手不足,故此,在看到弟兄姊妹渴望領受聖體聖血時,就需要借非常務送聖體員的手,來幫忙。故此,非常務送聖體員,會在聖秩人員不足時,協助把基督聖體聖血,送給弟兄姊妹,包括送給因行動不便,而不能到聖堂參加彌撒的信友。

有關非常務送聖體員的詳細資料,例如執行職務時該有的服飾,及應注意的細節,請參閱下列文件:
http://catholic-dlc.org.hk/em_rite.doc


收錄日期: 2021-04-29 21:38:1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16000051KK0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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