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根 據 國 際 天 文 學 聯 會 (International Astronomical Union) 於 2006 年 8 月 24 日 通 過 的 行 星 定 義 , 冥 王 星 的 行 星 資 格 被 取 消 , 並 被 界 定 為 一 類 稱 為 「 矮 行 星 」 的 新 天 體 。 因 此 , 太 陽 系 由 原 來 有 的 「 九 大 行 星 」 , 縮 減 至 只 有 「 八 大 行 星 」 。
原 本 的 問 題 和 答 案 應 該 修 改 成 :
行 星 何 時 連 成 一 直 線 ?
答 案 是 : 行 星 從 未 嚴 格 連 成 一 直 線 , 在 將 來 也 不 會 發 生 。 以 往 我 們 指 的 「九 星 連 珠」 , 不 是 那 種 行 星 在 同 一 天 區 附 近 出 現 的 「 冒 牌 貨 」 。 假 如 九 星 連 珠 真 的 發 生 , 內 行 星 和 外 行 星 分 別 在 地 球 的 兩 側 , 根 本 不 可 能 出 現 於 同 一 天 區 附 近 。
繼 續 下 去 之 前 , 先 和 大 家 玩 一 個 智 力 問 題 。 鐘 面 上 的 秒 針 、 分 針 與 時 針 , 假 如 從 零 時 開 始 運 行 , 要 隔 多 久 才 會 再 重 疊 呢 ?
設 秒 針 和 分 針 每 t 分 鐘 會 合 一 次 , 則
1 / t = 1 / 秒 針 週 期 - 1 / 分 針 週 期
= 1 / 1 - 1 / 60
= 59 / 60
t = 60 / 59 ≒ 1.017 分 鐘
或 可 寫 作 T ( 會 合 時 間 ) = j × t ( j 必 須 為 1 , 2 , 3 … 之 整 數 )
再 看 看 分 針 和 時 針
1 / t' = 1 / 分 針 週 期 - 1 / 時 針 週 期
= 1 / 60 - 1 / ( 12 × 60 )
= 11 / 720
t' = 720 / 11≒ 65.455 分 鐘
也 可 寫 作 T' = k × t ( k 必 須 為 1 , 2 , 3 … 之 整 數 )
三 者 重 疊 的 話 , T 剛 好 等 於 T' , 即
j × t = k × t'
j / k = t'/ t
= 720 / 11 ×59 / 60
= 708 / 11
即 三 者 重 疊 發 生 於 秒 針 和 分 針 的 第 708 次 重 合 , 或 者 分 針 和 時 針 的 第 11 次 重 合 , 即 12 小 時 之 後 。( 其 實 想 想 也 知 道 這 是 其 中 一 個 答 案 , 但 三 者 竟 然 沒 有 於 其 餘 時 間 重 疊 則 有 點 出 人 意 表 。)
好 , 我 們 這 次 照 辦 煮 碗 , 看 看 能 不 能 找 出 九 星 連 珠 發 生 的 時 間 。 下 面 我 們 只 示 範 地 球 和 其 他 星 球 的 計 算 方 法 , 剩 下 來 當 然 又 要 請 各 位 讀 者 們 親 自 動 手 了 。
首 先 是 地 球 、 天 王 星 和 海 王 星 :
j × 地 球 和 天 王 星 的 會 合 週 期 = k × 地 球 和 海 王 星 的 會 合 週 期
j × 369.66 = k ×367.49
j / k = 36749 / 36966
然 後 是 地 球 、 海 王 星 和 冥 王 星 :
k × 地 球 和 海 王 星 的 會 合 週 期 = m × 地 球 和 冥 王 星 的 會 合 週 期
k × 367.49 = m × 366.72
k / m = 36672 /36749
兩 條 方 程 式 中 的 k 值 必 須 相 等 , 即 36966 和 36672 的 最 小 公 倍 數 ─ ─ 225,936,192 。 那 時 是 地 球 和 海 王 星 的 第 225,936,192 次 會 合 。 原 來 要 四 星 連 珠 , 已 經 是 2 億 2 千 7 百 多 萬 年 之 後 的 事 了 。 這 樣 算 下 去 , 由 太 陽 系 誕 生 至 毀 滅 的 100 億 年 中 , 也 產 生 不 到 一 次 九 星 連 珠 哩 ! ※
〔 各 行 星 、 冥 王 星 和 地 球 的 會 合 週 期 〕
水星 115.88 日
金星 583.92日
火星 779.94日
木星 398.88日
土星 378.09日
天王星 396.66日
海王星 367.49日
冥王星 366.72日
※ 這 裏 我 們 假 設 星 體 以 均 速 圓 周 運 動 , 而 且 上 列 的 會 合 週 期 只 是 近 似 值 。 實 際 上 星 體 運 動 有 很 多 細 微 的 變 化 , 會 合 週 期 是 個 無 理 數 。 兩 個 無 理 數 的 商 根 本 無 法 以 分 數 寫 成 , 所 以 九 星 連 珠 其 實 是 「 注 定 」 不 可 能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