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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凍方法大比拼
冷藏是一種使用低溫來延長食物保質期的方法。在冰點氣溫下,有部分細菌會被消滅,但有部分會殘存於冷藏食物。不過,所有細菌都不能在這低溫下生長。
很多冷藏食物都須經過解凍程序才可烹煮或進食,解凍是主要將冷藏食物的肉質回復原有彈性。解凍冷藏食物時,必須妥善處理,否則食物內的細菌便會迅速滋生。
四種常用的解凍方法包括:(i)放進雪櫃解凍;(ii)用流動的自來水解凍;(iii)使用微波爐解凍;以及(iv)在室溫下解凍。到底哪種解凍方法最好呢?讓我們比拼一下吧!
假設4包預先包裝的兩磅裝即食肉類產品(連同包裝)分別用不同方法解凍,解凍後不經烹煮或翻熱便食用。那一方法是最快的呢?那一方法是最安全呢?
放進雪櫃解凍
(攝 氏 4 度)
用流動的自來水解凍
(攝 氏 1 8 度)
使用微波爐解凍
在室溫下解凍
(攝 氏 20 至 25 度)
解凍所需時間
超過10小時
雪櫃溫度低(攝氏4度以下),所需時間最長,通常要一晚。
約2小時
約30分鐘
是最快的解凍食物方法。
5-6小時
保質期
(置於相同情況下)
1至2天
低溫阻慢細菌滋生。
4小時或以下
細菌可能滋生,保質期視乎自來水的溫度而定。食物一般在4小時內仍可安全食用。
0小時
已解凍的食物必須馬上食用,因為已解凍的食物溫度可能上升至攝氏25至30度,細菌會迅速滋生。
0小時
食物不應放在室溫超過4小時;如已放在室溫達5-6小時,該食物可能不安全食用。
已解凍的食物再置於室溫兩小時仍可安全食用嗎?
在整個解凍過程中,食物保持在低溫狀態,細菌很難滋生。再置於室溫兩小時,仍可安全食用。
已解凍的食物置於室溫兩小時後仍可安全食用。
食物解凍後,有部分的溫度會超過攝氏30度,細菌容易滋生,因此須馬上食用,不宜繼續置於室溫。
食物已放在室溫解凍達5-6小時,不宜繼續放在室溫環境,該食物可能不安全食用。
比試結果
9«
9«
6«
2«
經過三回合比試,"放進雪櫃解凍"及 "用流動的自來水解凍" 勝出。雖然最快的解凍方法是 "使用微波爐解凍", 但是最安全的方法是 "放進雪櫃解凍"。其實,不論是生吃或需要烹煮的食物,食物製造商大多選用雪櫃來解凍食物,因為食物經常保持低溫狀態,有效防止細菌滋生。
上述四種解凍食物的方法只有置於室溫解凍最不可取,不應被採用。因為冷藏食物長時間置於室溫下,解凍時間要視乎需要解凍的食物數量而定,可能需要超過4小時,因此最好不要以這種方法解凍。採用其他三種方法時,我們須注意下列各點。
放進雪櫃解凍
解凍需時(通常要一晚時間),我們須預早計劃明天所烹煮的食物。
食物須用保鮮紙包好,免受污染。
即食食物應放在雪櫃上層,非即食食物放在下層。
除了洗切處理或食用外,已解凍的食物應常放在雪櫃內。
食物應在兩天內處理或食用。
用流動的自來水解凍
即食食物須用保鮮紙包好,才可用自來水解凍,免受污染。
非即食食物可除去保鮮紙解凍,但須徹底清潔設備及器皿,以免細菌污染設備、器皿及其他食物。
自來水應保持流動,以縮短解凍食物所需時間。
如未能馬上處理已解凍的食物,應以保鮮紙包好,放進雪櫃。
使用微波爐解凍
食物放進微波爐前須用保鮮紙包好。
解凍分兩次完成;完成第一次解凍後,應取出食物翻動,然後再完成第二次解凍,使解凍效果更全面。
關掉微波爐幾秒後才取出食物。
已解凍食物有部分的溫度可能超過攝氏30度,細菌容易滋生,因此須馬上烹煮或食用。
預防細菌性食物中毒,切勿再冷藏已解凍之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