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未夠16歲的人飲酒只有一個情況下會犯法, 而重點是飲酒的地方, 和年齡無關.
香港法例第109章《應課稅品條例》下的《應課稅品(酒類)規例》第32條(2)訂明, 任何人在零售酒類而沒有領取酒牌的地方飲酒, 即屬犯罪.
其他情況下, 未夠16歲的人飲酒或買酒並無犯法. 法例並無規定甚麼年齡才能飲酒或買酒, 只規定賣酒供人即場飲用需要領取酒牌 (《應課稅品(酒類)規例》25A條) 及持牌人不得准許未夠18歲的人在領有酒牌的地方飲酒(《應課稅品(酒類)規例》第28條) . 因此18歲以下的人在酒吧飲酒並無犯法, 犯法的是酒吧的持牌人.
至於未夠16歲的人若只是拿著酒, 當然不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