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保險墊底費問題

2007-04-15 7:52 am
如我已買全保, 當有交通意外, 墊底費點計?
(是否分開自己同對方的車來計? 我的保單內有兩項:
1. Accidental Damage Excess: HK$4,000
2. Third Party Property Damage Excess: HK$5,000
根據上述條文, 我應該墊多少? 4,000? 5,000? or 9,000??

回答 (2)

2007-04-15 7:56 am
✔ 最佳答案
當然可以啦, 而且係一定要用車主名去買汽車保險.

但係有一樣嘢, 我要提醒你.

因為架車既車主不是你, 所以保險既"墊底費"一定會較高;
而且你又未夠25歲, 又未有兩年以上駕駛經驗(兩年牌).
一般保險公司對"新牌仔"既墊底費都會加得好多.
所以你一定要問清楚, un-named driver + 唔夠25歲 + 唔夠兩年牌, 既墊底費係多少.
雖然墊底費係發生意外先要俾, 但係至少心裡有數嗎.

有關墊底費既資料, 可參閱下面:

「墊底費」其實等於最高賠償額, (車主只須在發生意後才須要付):
通常會分幾樣:
1. 基本墊底費;
2. 非車主駕駛墊底費;
3. 唔夠牌齡, 唔夠歲(25歲).

例如: 基本墊底費: HK$10,000; 非車主駕駛墊底費: HK$3,000;
唔夠牌齡, 唔夠歲(25歲): 各HK$3,000.

若你自己駕駛車輛發生意外, 你既最多只須付 HK$13,000.(因為你係車主, 夠25歲, 所以HK$10,000 + 3,000 = HK$13,000. 若第三者要求賠償額高於HK$13,000, 則由保險公司付責餘額; 底於則實報實消(以每中交通意外計)

若當時由你朋友(非車主, 唔夠牌齡(5年), 唔夠25歲), 你最多則要付責 HK$19,000喇. 因為非車主, 唔夠牌, 唔夠歲) HK$10,000 + 3,000 + 3,000 + 3,000 = HK$19,000.

仲有一點要提醒你, 所有賠償金額都只會付給第三者, 有關你自己部車既維修費用,
仍然係由你自己付責的. 三保是不包自己o個part.
2007-04-15 4:31 pm
第一,你o既墊底費係以各自各o架車黎計。即係如有交通意外你要 claim 保險,你唔駛負擔另外o架車o既墊底費。
Accidental Damage Excess 係如果你要 (因為你係全保) 擰o架車去修理或有其他可以 claim o既損失,個到就有 $4,000 你要 墊底。
另外,Third Party Property Damage Excess,係有關你要賠償涉及交通意外之財物 (包括人地o架車o既修理,行人,政府財物,等等之損失)。 當場呢樣賠o既基礎係建立於該交通意外係你有責任o既 (當然呢份責任有時係多過你單方面,到時就有價要講)。
用一個簡單例子,如果否一次意外係你 百份百錯,或自炒而又涉及他人財物或公物,即係又要賠自己同賠人o既,咁你個 excess 就係 $4,000 + $,5000。反過來,如果係人地百份百唔o岩,你就一個仙都唔駛出,因為你可以追番對方個 Third Party 作賠償你o既損失。
如果意外只涉及你自己o架車,毋需賠人o既,咁就 $4,000。
如果只涉及他人財物或公物,你o架車又唔駛整 (或小小o野可以自唔駛過 $5,000 而自己去整o既),咁就,$5,000。
仲有一樣要記住,如你一 claim 保險,你o既 NCB 就可能會無晒,或扣起一大部份,你最好搵你o既 agent 問清楚而計計條數先去 claim。不過如果人地要 claim 你咁就即使對方損失係小過 $5,000 你都無計 (所以點解有時發生意外之後 d 人要講數,就係希望以少過墊底費之外可以解決對各方都有好處)。


收錄日期: 2021-04-12 20:17:0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14000051KK06491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