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斌仔求安樂死信原文
Apr 25 2004
聲音片段 馮志豐演譯, 風波裡的茶杯播出
敬啟者:
你好,我知道閣下日常工作繁忙,但我很誠懇地希望你能夠用少少時間把這封信讀一遍,因為我是用嘴巴含著筷子,指著電腦鍵盤好不容易才能寫信給你的。沒甚麼好奇怪,因為十二年多前的一次意外,除了我頭部可以稍為移動外,全身都是癱瘓的!我現在是住在××醫院,34歲的我,餘生都是不能離開這張冰冷的病床。
1991年的6月的時候,我祈盼著9月1日的來臨,因為我已畢業於羅富國教育學院,又剛接到某學校的聘請通知,將為人師,肩負培育下一代的使命,心情非常雀躍。怎料,於19日下午當我在預備畢業表演練習打空翻的時候,一個不小心跌倒,致令我終生殘廢!雖然當時急救及時,救了我性命,但我的中樞神經折斷了,導致我頭部以下的身軀不能動彈,連自我呼吸也不能,醫生在我的喉部開了一個小孔,接駁一部重數十餘磅的呼吸器幫助我呼吸,故此我說話不能發聲,只可用唇語和別人溝通。
每日活在孤獨、寂寞、無奈、痛苦當中. 每天24小時我都是臥在病床上,所有飲食、大小便、清潔、轉身、睡覺,全都是假手於人,做每一件事都需要別人的幫忙,我可說是不折不扣的廢人一個。全身癱瘓的我,無論在經濟或精神上都是家人的負累,70多歲體弱多病的爸爸,帶著他肥胖的身軀長途跋涉來探望及照顧我,近來他的身體健康日漸衰退,我真的不忍再看見年紀老邁的他為我奔波勞累。而且我賴以維持生命的呼吸器需要每年過萬元的保養費,這成為家人沉重的負擔。這樣負累家人的日子已經12年了,我的心從我出事後甦醒的一刻就一直往下沉,既然現實如此,我又為何要自己繼續痛苦地苟存?又為何要帶給家人不必要的負擔?
時間對我來說已經毫無意義,每天望著時鐘的秒針移動,一秒一秒的過去,我在等甚麼?原來是等死亡一刻的來臨,沉悶而冇意義的時間實在太多,我想終止這無了期的等待,可是我就連自殺的能力也沒有,每日都是活在孤獨、寂寞、無奈、痛苦當中,根本就是為生存而生存,這些精神折磨,不足為外人道。其實我覺得生命不在乎長短,而應是活得有用有意義。而且我認為對一個人生命的最大尊重,並不是不理任何原因硬要維持生命,而是尊重每個人自我的選擇。我曾向院方提出這種想法,要求醫生們為我尋找完成我這想法的途徑,但他們卻是拖延,遲遲的沒有理會我,我猜想是他們沒有辦法去扭轉多數人根深蒂固的原則。故我尋求民政事務處律師的意見,他提議我可向董建華特首求助,我便去信特首辦,但他將我的信轉到衛生福利及食物局,等了兩星期多,只收到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助理秘書長一封敷衍的答覆電郵。我知道有些都是奉行普通法的國家曾有像我類似個案成功提出訴訟,而且得到勝訴,可以在自己選擇的時間有尊嚴地結束生命。因此我去信法律援助署,要求申請法援進行司法覆核,但署長以不是他們的工作範圍為理由拒絕了我的申請。
我明白這想法——「安樂死」所牽涉的問題廣泛,無論在道德、法律、人情等各方面都具爭議,但問題是存在的,而且我相信有同樣想法的大有人在。親愛的議員,希望你能幫助我,在立法會上提出議案討論,將安樂死這概念加入香港法律條文內。據我所知,在美國、英國、荷蘭、澳洲、比利時等先進地方已經有類似我這種個案的法例得到通過。為甚麼不能在知識水平已與這等國家並駕齊驅的香港存在呢?
我只想將自己的命運重新掌握在自己手裡,可以自行決定何時而又沒有任何肉體上痛苦的、有尊嚴地離開這個世界。祈望可以收到你的回覆。謝謝你的耐性。
祝
身體健康!
敬上
2007-04-13 23:18:35 補充:
樓上那封是斌仔致香港市民的公開信, 並非求安樂死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