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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編號:«分店»/HR/«檔案編號»/«出信月份»/07
私人及機密(貼右)
(置中)離職証明書
茲證明 «姓名»«先生小姐»,持香港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由«在職日期»起,直至«離職日期»期間,受僱於本公司。擔任職位詳情如下:
生效日期公司 部門職位
01-02-1998 xxxxxx有限公司 出品部 廚師
01-07-2005 xxxxxx有張公司 出品部 廚房副主管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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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明
人力資源部經理
«出信日期»
«負責人»
P.S. 不用寫薪金... 因為薪金是機密的...
當僱員需要薪金證明的時候..
你可以告訴他可以以入職時或升職時的合約作為薪金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