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離職後是否有權向僱主取離職證明書?

2007-04-13 11:36 pm
我太太曾在7-11打工, 現轉工, 新公司之人事部要求她提供7-11之離職證明書, 但佢之前7-11經理拒絕, 重話個個走都問佢拿離職證明書, 豈不忙死? 所以想求教有無人知僱員離職後是否有權向僱主取離職證明書?勞工法例有否這方面的指引.謝謝!

回答 (3)

2007-04-14 2:09 am
✔ 最佳答案
僱員在離職後絕對有權向僱主取回一份離職證明書,不管他是Full time 或Part Time。亦有勞工法例規定,所以你太太有權向前僱主拿取証明書。

如果他拒絕發出,有兩個方法可做:1.叫你太太預備好以前出糧紀錄和工作証號碼,打電話到7-11葵涌的總公司人事部(記著問清楚與你接觸的人名),對他們說出事實經過,要求他們發出離職證明書,如果他們拒絕,可警告他們你會向東方/蘋果報告發,通常大公司(7-11是牛奶公司旗下)最怕衰嘢見報,一定會快快俾你。 2.叫你太太預備好以前出糧紀錄和工作証號碼,和以前做的7-11店電話和經理姓名,到勞工署當值勞工主任要求協助。
2007-04-13 11:49 pm
當然有權攞啦, 我諗佢哋怕麻煩, 所以吾幫你整. 你可以打去勞工處問,
2007-04-13 11:47 pm
其實離職後僱員係有權向僱主申請工作證明...

但僱主其實冇義務及法律責任要一定出番一張工作證明給已離職員工...

而勞工法例裡面又沒有一條條例說明僱主一定要給一張工作證明給員工....
參考: 個人意見


收錄日期: 2021-04-26 16:17: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13000051KK03151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