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民事訴訟有時間限制嗎?

2007-04-13 10:16 pm
比方說一般民事索償、誹謗那些……
有時間限制嗎?會在過了某段日子之後便不能索償或追究嗎?

回答 (3)

2007-04-23 7:05 pm
✔ 最佳答案
一般情況下法例會定明民事訴訟的追索時限,如上述所提及的合約條例和侵權條例會定為六年,但這不代表期限以外法院便不會接受呈請,若然有充份理據下都可以於期限以後入稟;最經典的例子有《民事上訴第276112005號》,「無味神探」陳思祺於2005年入稟訴訟警方於1992年(13年前)的行動上疏忽引致意外受傷,終於2006年3月10日被上訴庭裁定得值,獲得一百四十五萬賠償。
2007-04-14 2:32 am
有. 香港法例第347章《時效條例》訂明不同種類的案件可提出訴訟的時限.

例如條例第4條便訂明簡單合約或侵權的訴訟不得在訴訟因由 (cause of action)產生的日期起計滿6年後提出.

條例包含的訴訟種類繁多, 不能一一列出. 詳情可到雙語法例資料系統網頁查看法例條文. 網址是: http://www.legislation.gov.hk/chi/home.htm


2007-04-13 10:24 pm
好像是過了兩年, 法庭就不會接受o
除非你有特殊原因, 如身在海外, 因病入院或坐牢o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45:0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13000051KK0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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