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香港回歸的原因和資料。唔該幫下手~

2007-04-13 4:47 am
如題材!~!!~~~!~!~!

回答 (2)

2007-04-13 4:51 am
✔ 最佳答案
1839 - 1842
鴉 片 戰 爭
1839 至 1842 年 , 中 英 第 一 次 鴉 片 戰 爭 。
1841
英 國 要 求 清 政 府 割 讓 香 港
香 港 歷 史 最 早 可 追 溯 至 東 漢 , 但 一 直 只 是 極 不 起 眼 的 漁 港 。 直 至 1841 年 , 半 死 不活 的 清 政 府 在 「 中 英 鴉 片 戰 爭 」 中 敗 陣 給 英 國 , 英 國 知 香 港 有 地 利 位 置 , 絕 對 是 個寶 , 遂 要 求 清 政 府 割 讓 香 港 , 從 此 成 為 英 國 百 多 年 的 殖 民 地 。 英 國 一 月 佔 領 香 港 ,辦 理 戶 口 登 記 , 全 港 人 口 一 萬 五 千 名 。
1842 - 1843
《 南 京 條 約 》 - 割 讓 香 港
1842 年 , 清 政 府 與 英 國 代 表 砵 甸 乍 在 南 京 長 江 上 的 英 艦 簽 下 《 南 京 條 約 》 , 順 理成 章 , 砵 甸 乍 被 委 任 為 香 港 首 任 港 督 , 但 不 多 久 , 在 1844 便 由 戴 維 斯 接 任 。 依 據《 南 京 條 約 》 , 英 國 正 式 佔 有 香 港 。 當 時 , 市 中 心 的 大 道 命 名 為 皇 后 大 道 。 香 港 政府 公 布 , 以 英 國 金 銀 貨 幣 , 中 國 銀 錠 , 西 班 牙 及 墨 西 哥 銀 元 為 香 港 的 通 用 貨 幣 。
1860
《 北 京 條 約 》 - 割 讓 九 龍
英 法 聯 軍 攻 佔 北 京 , 迫 清 政 府 簽 訂 《 北 京 條 約 》 , 割 讓 南 九 龍 給 英 國 。
1898
租 借 新 界
《 拓 展 香 港 界 址 專 條 》 , 將 深 圳 河 以 南 , 界 限 街 以 北 租 給 英 國 , 為 期 九 十 九 年 。
1914
第 一 次 世 界 大 戰
1914 年 在 歐 洲 爆 發 第 一 次 世 界 大 戰 , 香 港 約 十 萬 華 人 陸 續 返 回 內 地 鄉 下 。 香 港 人 口 突 破 五 十 萬 大 關 。
1941 - 1945
三 年 零 八 個 月
1941 年 12 月 25 日 , 香 港 人 渡 過 一 個 黑 色 聖 誕 節 , 日 軍 佔 領 了 香 港 , 港 督 楊 慕 琦投 降 。 在 日 本 人 血 腥 軍 法 統 治 下 , 民 生 困 苦 , 惶 惶 不 可 終 日 。 1945 年 8 月 15 日 ,日 軍 投 降 , 結 束 了 三 年 零 八 個 月 的 苦 艱 歲 月 。
1984
中 英 聯 合 聲 明
1982 年 , 英 國 首 相 戴 卓 爾 夫 人 訪 華 , 首 次 提 及 收 回 香 港 主 權 問 題 。 期 間 中 英 雙 方舉 行 了 多 次 會 談 , 直 到 1984 年 , 英 國 外 相 賀 維 表 示 英 國 願 意 放 棄 九 七 年 後 對 香 港之 主 權 。 趙 紫 陽 在 全 國 人 大 , 闡 述 中 國 政 府 對 香 港 問 題 方 針 政 策 , 提 出 「 一 個 兩 制」 以 及 「 五 十 年 不 變 」 是 基 本 國 策 。 中 共 中 央 顧 問 委 員 會 主 席 鄧 小 平 就 香 港 前 途 問題 發 表 重 要 談 話 , 包 括 九 七 年 後 在 香 港 駐 軍 。 其 後 , 英 國 首 相 戴 卓 爾 夫 人 抵 北 京 ,於 1984 年 9 月 26 日 與 趙 紫 陽 總 理 正 式 簽 署 中 英 雙 方 聯 合 聲 明 , 香 港 回 歸 已 成 定 局。
參考: 網上
2007-04-13 5:09 am
香港政權移交,中方常簡稱為香港回歸,指香港政權於1997年7月1日由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移交至中華人民共和國,結束一百多年的殖民地歷史一事。

英國對香港的管治源於第一次鴉片戰爭,當時清朝戰敗後於1842年簽訂的《南京條約》,將香港島割讓給英國。1860年,清朝再於第二次鴉片戰爭被英法聯軍打敗,簽訂《北京條約》將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部份割讓交由英國管治。1898年,清朝與英國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新界99年,至1997年6月30日期滿。這三個條約均為不平等條約。該三條約決定了今日香港的範圍。1982年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英國政府開始舉行談判香港前途問題,最後在1984年簽訂《中英聯合聲明》,決定1997年7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將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對香港島、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新界等一切曾由英國管治的土地,恢復行使主權。

雖然《南京條約》和《北京條約》均將香港島和界限街以南的九龍永久割讓予英國,但這並沒有使得這兩片土地永久成為英國屬地,而是連同新界一併交回中國。香港島和九龍缺乏平地,食水、食物等物資都是由新界或中國大陸供應,不能自給自足;而香港也並沒有因三條條約的分別而妨礙她的整體發展。因此,英國難以不把整個香港交還;而英國政府在確定香港主權將移交中國後,也只有極力爭取維持在香港的利益。

大部份香港市民在中英兩國開始詳細談判之前,鮮有考慮香港主權的前途問題。其實自20世紀70年代初起,政府在籌劃地下鐵路、新機場等大型基建項目時,因為投資回報期需要接近30年而跨越1997年,當時在向國際籌集資金時已受香港政治前途不明的影響。

背景

1941年12月,香港捲入太平洋戰爭,最後被日軍佔領。1945年8月,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這引起了香港的歸屬的問題。當時輿論普遍認為,香港是殖民主義與帝國主義的象徵,加上中華民國在戰爭過程中已躋身大國之列,亦希望消除所有不平等條約和治外法權,所以應把香港交回蔣介石為首的國民政府。早於日本投降前數年,美國羅斯福總統亦曾認為英國政府應該放棄香港,並歸還給中國發展為國際自由港。國民政府亦希望能收回香港,但因國共內戰日漸激烈而無暇南顧。另一方面,英國則強烈希望戰後保持所有遠東殖民地,包括作為英國遠東海軍基地及商業中心的香港。在英國的強硬態度及戰勝國之間的利益關係下,香港的歸屬問題並沒有在戰後的國際會議上提出過。因此,戰後香港由英國繼續接管。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基於國際戰略考慮,雖然不承認英方對香港的殖民「主權」,但是表明暫時不會收回香港,也不干預制止前中華民國軍眷及逃民在香港的活動。1950年,英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為蘇聯以後第一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的西方資本主義大國。同時,英國政府在軍事上也做出部署,包括使用核打擊阻止中國武力收復香港的可能。[1]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72年3月曾就香港問題致函聯合國反殖民小組主席。中國常駐代表黃華表示,香港及澳門分別屬於被英國及葡萄牙佔領的中國領土,解決香港及澳門問題是中國主權內的事務,而不屬於一般的殖民地問題。他同時表示,中國在適當時候將使用和平手段解決香港及澳門問題,在此之前香港及澳門應保持現狀。1972年11月8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決議案,認可了中國對香港的立場和要求[2]。

1979年3月,港督麥理浩首度訪問中國,並首次向當時的中國領導人鄧小平提出香港前途問題。由於新界的《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約將在少於20年屆滿,中國官方對香港前途問題的立場,對香港的土地契約等安排十分關鍵。鄧小平提出中國必定會在適當時候收回香港。

1980年代初,英國向中國提出分拆香港的「主權」及「治權」:主權歸中國、英國人保留治權。不少香港傳統上流社會的政治及商界精英,開始時亦支持有關建議。傳統英國資金的商業力量,如滙豐銀行、怡和洋行,亦曾參與遊說工作。當時的商界年青領袖李鵬飛曾率領當時香港的工商界精英組成「年青才俊團」前往北京提出有關建議,但遭鄧小平否定。中國堅持英國對香港沒有主權,也沒有治權;而且中國不單要收回新界,更認為香港島和九龍的割讓是不平等條約的產物,因此必須整體收回香港;但由於香港的資本主義經濟體系不同於當時中國大陸的社會主義體制,立即融合對雙方均無好處,因此鄧小平提出「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構想,在收回主權的同時,容許香港擁有獨立的經濟及政治制度,並由香港人自行管理,即所謂「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同樣政策亦適用於澳門。他同時希望能藉此辦法解決台灣問題。


收錄日期: 2021-04-15 23: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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