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 圖書館發左封警告信叫我14日內還錢, 唔還會點?

2007-04-12 8:32 am
好慘, 5-6年之前俾人用左張圖書証借書
點知果個人唔還
之後我無理到
圖書館中間都要寄過幾次信黎叫我還錢
而家佢發左封信黎話:
"如你未能在本函發出日期起計14天內遵辦, 我們會採取適當行動追討有關費用, 而不另行通知"
咁有冇人試過最終都唔還會點?

回答 (4)

2007-04-19 5:31 am
✔ 最佳答案
你好,我曾在公共圖書館任職數年,相信可解答你的問題!
圖片參考:http://hk.yimg.com/i/icon/16/5.gif


首先,請不必擔心,圖書館所謂的行動其實只是寄通知信及打電話。
圖書逾期未還,館方會封鎖你的圖書證account並且在account內留下訊息,以提醒職員你有逾期未還的圖書。同時圖書館職員會對你以書面及電話通知你圖書逾期未還一事,直至你的欠款及欠書全部清還為止!但不會對你作出法律訴訟~!

若那個用你張證借書的人已經遺失了該些圖書,那你除了要付過期罰款外,還要賠償書價(因為用你張證借等同於你本人借)。每本成人圖書的過期罰款最高罰款額為港幣130元正,而書價則要向圖書館取職員查詢。為求安心,還是快點去清還款項吧!
圖片參考:http://hk.yimg.com/i/icon/16/8.gif
參考: 個人知識,希望幫到你~
2007-04-12 8:44 am
借書唔還係一定要畀罰款的,但圖書館的罰款好似有上限的,不過唔知本書而家點,如果唔見左仲要賠錢的。
2007-04-12 8:44 am
佢最多咪交比小額去處理,當然大部份人都會缺席出庭,個庭判圖書館勝訴,你唔還佢亦耐你唔何架~不過我建議你和圖書館商討只賠償書本既價值囉~
2007-04-12 8:37 am
5-6年??????????嘩,咁咪要還上幾百蚊?
我相信如果你再唔還錢既話,圖書館有可能會對你作出檢控
一係你試下同圖書館果邊商量下先啦。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00:2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12000051KK0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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