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慘, 5-6年之前俾人用左張圖書証借書
點知果個人唔還
之後我無理到
圖書館中間都要寄過幾次信黎叫我還錢
而家佢發左封信黎話:
"如你未能在本函發出日期起計14天內遵辦, 我們會採取適當行動追討有關費用, 而不另行通知"
咁有冇人試過最終都唔還會點?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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